检察风采
【身边的榜样】宋晓磊:勇挑重担的青年党员检察官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他的工作准则,“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他的工作态度,他就是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青年党员检察官宋晓磊。

  

  他2010年1月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工作。在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他是2013年度“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在第一检察部工作期间,他是“大连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优秀公诉人”。

  在检察机关工作十多年来,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5次,两次被中共大连市政法委员会评为“大连市政法机关办案质量标兵”、被中国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评为大连市第四届“俊”青年。2021年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大连检察系统先进典型”。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立足本职工作,勇挑重担

  宋晓磊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在刑检办案一线工作,十多年时间里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错案、瑕疵案件。

  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承担了长兴岛检察院扫黑除恶全部案件的办理工作,付出了大量的辛苦劳动。共办理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21人,同时依法追诉了8人,发出《检察建议书》三份,上报保护伞线索3条。二起案件全部被告人均被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为了保障案件办理,他加班加点,为了准确对案涉海域定性,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还咨询了大连海事法院、长兴岛海洋与渔业局的相关人员。所办理的两起恶势力案件在大连地区,甚至在环渤海湾海域养殖行业均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性。

  提升办案质效,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助推优化营商坏境

  2020年宋晓磊在办理一起七十余人群体访、涉及民营企业的欠薪案件,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从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审查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再犯可能性等因素,并将认罪认罚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确保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在依法提前介入、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创新的采取组织企业与工人代表面对面交流、现场发放拖欠工资的方法,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特别是对涉企人员少捕慎诉,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仅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作,更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此案的办理,也为今后办理群体性涉企信访案件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案件被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大连市政法机关精品案例”。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立足本职工作,勇挑重担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检察官,要有勇攀高峰、夺取胜利的气度,更要有忠诚、廉洁、恪守公平正义的品格。宋晓磊始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多次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宋晓磊在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法律,不搞腐败,清正廉洁,把百姓的权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上,用实际行动体现司法的公平公正。所办理的案件很多在大连地区有较大影响,所办理的案件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办案效果好、业绩突出。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深入学习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撰写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盗窃案件疑难问题研究》、《浅议刑检工作中捕诉一体机制与法律监督》等多篇论文在辽宁省法学会等部门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