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2月25日,大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部署2026年主要任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鹏飞主持会议。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兼职研究员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大连检察与党同心、与时代同步,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与人民期盼同向而行,是扛起法治担当护航良法善治的奋进之年、攻坚之年、精进之年。全市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奋楫争先,21个集体、5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扬表奖,2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做好全市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应势而动,锚定“在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上走在前、作表率”目标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注重检察履职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报复社会等重大恶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惩治;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开盒”等犯罪。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守园护校”专项行动。二是要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大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10项举措,部署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一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持续护航金融业安全发展,深入落实政法护航金融业发展与安全十四条举措,部署开展“非法集资案件专项监督整治”,一体推进金融反腐与风险防范。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推进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就业、社保、医疗、消费等重点民生领域,做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工作,高质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聚焦海洋强市和美丽大连建设,加强大连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牵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构建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机制,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刑事检察方面,着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民事检察方面,着力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跟踪问效,进一步深化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检察方面,着力深化行政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公益诉讼方面,综合运用一体化办案和“府检联动”机制,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以“可诉性”引领办案的规范性、精准性,推动涉案问题整治到位。四是要坚持以自身建设为支撑,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高站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提炼、塑造具有大连特色的“党建+业务”品牌,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高质效促进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检,依托“青蓝砺剑”计划,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金融等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加强公诉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更多政策资源检力向基层和一线业务倾斜,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高标准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力做好中央联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此次会议还通报了2025年度大连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各区市县院、各派出院检察长述职述廉。部分基层检察院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至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副院级以上领导、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区市县、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及市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检察院其他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