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时间:2020-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吴喆检察长代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了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7月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情况。

  

  简要概括: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70余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710余件,整改率为97%。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共有11件案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统一部署与内外联动相结合,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配合。强化公益诉讼宣传,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二、突出监督重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公益保护的热切期盼。聚力保护绿水青山,全力守护食药安全,着力保护国有资产,坚决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和荣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重点工作,精准监督、规范办案,推动提高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

  三、体现大连特色,围绕重点领域系统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了“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秸杆焚烧大气污染”等专项监督活动等。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后,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为市检察院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提出具体审议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要与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公益诉讼纳入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提高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思想认识,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的指导作用,协力细化工作规范。全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共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意见,用好用足政策支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满足全市公益诉讼实践需要。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循因施策,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规律,继续保持办案规模,打好重点领域公益保护持久战,促进各领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开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助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专业力量。全市检察机关要努力打造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队伍。适应职能发展和业务需要,加强系统教育培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充分运用我市人才资源,选准用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司法鉴定等领域专家,为公益诉讼提供智力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要进一步推进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全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通报、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办理、反馈机制、调查取证及鉴定评估咨询机制、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等。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