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大连检察:护航开学季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日,中小学及幼儿园秋季开学第一天,大连市检察院联合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甘井子区的校园配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的相关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

  

  抽查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详细查询了供餐单位和学校自有食堂对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与突发事故报告方面的相关应对措施,并从食材采购、餐食加工、餐食配送、设备清洗消毒、设施维修保养、卫生保障、人员管理等各环节对两类不同餐食供应主体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流程监督检查。

  企业负责人重点介绍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以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分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介绍。

  据大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的校园配餐专项整治是大连市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前期,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对接沟通,全面了解了我市目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餐食供给情况及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机制运行情况,在明确监管各方相关职责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大连检察机关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并提出相关介入方式,突出检察机关助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监督属性,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确保工作到位而不越位。

  在大连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学校开学前期就与所在辖区的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接洽相关工作,并积极参与教育部门正在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学校的食品安全进行抽查检查。

  校园食品安全具有普遍性、根源性特点,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今后,大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会商协作及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故报告等制度的落实,促进相关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并与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