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盲道毁坏被侵占断点频出怎么办 检察官用心守护无障碍环境建设
时间:2022-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大连检察”将集中刊载“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系列典型案事例,由办案检察官为您讲述一个个案事例背后的检察故事和为民情怀。本期,由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刘阳、检察官助理戴晓琳为您讲述盲道专项治理中的那些事儿……

  

  人来人往的步行道,原本应该畅通无阻的盲道被随意施工的窨井盖、候车亭和不规范架设的电线隔断,行走至此的盲人不得不走走停停、茫然无措,甚至有安全隐患。

  【案例回放】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特别是盲道建设、使用和监管情况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站点的盲道,存在着被窨井盖占用隔断、盲道破损、断点成为“断头路”等情形,危及盲人等视觉障碍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既损害了大连作为国家文明城市的形象,又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一枝一叶总关情”,如何有效促进盲道治理成了检察官心中放不下的牵挂。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根据辽宁省检察院“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和大连市检察机关“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部署要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专项工作期间,检察官刘阳与检察官助理戴晓琳多次下沉辖区街道、社区,对辖区盲道建设、管理和使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广泛走访和专题调查取证。

  【检察官刘阳】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针对有关行政监管单位或产权管理部门对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不力或履职不当情况,旅顺口区检察院依法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程序,通过与行政机关协调磋商,邀请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听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多种途径组织盲道治理,切实厘清行政机关和盲道、窨井盖产权管理部门职责,督促其消除和纠正盲道被占用、破损、断点等使用和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我们在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同时,一直保持与行政机关或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多次实地回访,跟踪盲道损害路段的整改恢复情况,用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促使相关部门有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出行权,更好地享有社会活动的参与权。

  【检察官助理戴晓琳】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等待整改回复的时间内,属地相关行政机关认识到候车亭占用盲道建设确属错误,及时进行了整改。但我们在实地回访中发现整改措施比较单一,直接拆除了原来建在盲道上的公共候车亭。尽管直接拆除候车亭可以恢复盲道通畅,达到了整改的基本要求,但直接拆除却使其该有的便民性全部丧失,公益诉讼所追求的执法活动社会效果没能充分实现。

  

  后经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和衔接,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最终行政机关在不影响盲道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重新设计安装了两张具有方便群众休息的候车长椅。

  【典型意义】

  在融入国家治理中能动履职。通过开展盲道、窨井盖等无障碍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检察机关主动牵头协调多方参与,以磋商、会商、听证、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治理合力。并以此为契机,持续优化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出行、就医、消费等基本生活涉及的“硬设施”保护,共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以检察能动履职有效提升相关机关保障群众无障碍出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推动诉源治理中抓源治本。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调查取证、跟踪监督回访等有效工作举措,推动行政机关对辖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予以全面排查、日常巡查,及时纠正盲道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消除盲道设施安全隐患,减少潜在的人身伤害和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出行方面遇到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助力视障人士安全、便利、无忧的“出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