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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公诉“生命线”的女检察官
时间:2022-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

  利落的短发,亲切的笑容,如果不说,让人很难想象这个看起来有些文静、腼腆的女孩竟然是一名国家级优秀公诉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更不放过任何漏罪和漏犯,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这就是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周一凡。近十年来, 她先后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450余件,其中大要案90余件。她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不但有力指控了犯罪,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她曾先后获得全国、省、市优秀公诉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省“十佳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被告当庭翻供也没让她慌乱 案件还被搬上《今日说法》

  “真正的优秀公诉人,不在于口才有多么好,而是在于法庭上的表现是否淡定自若,泰然处之。周一凡就是这样的人。”一位曾与周一凡同庭对抗的大连资深律师向记者这样评价她。法庭上的淡定,离不开平日里的苦练。很多大案要案往往包含着复杂的案情、错综的关系,每一次面对,周一凡都告诫自己要稳定状态、沉下心思,坚持做到“三要”,即事实要细、证据要实、适用法律要准。细、实、准也成为周一凡在办案中坚持的“三字经”。

  2007年由周一凡承办的乔某、宋某贪污案件,是一起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侵吞公款的特大案件。涉案的乔某系我市一国有公司的出纳,宋某以给乔某算命帮助其怀孕生子为由,指使乔某侵占公款290余万元“还愿”,实则供其个人使用。案发后乔某全揽罪责,不言真相。宋某伪造证据、混淆视听,巨额公款去向不明。

  承办案件后,针对乔某封建思想严重,数次改变供述,对同案犯宋某拒不指证的情况,周一凡多次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最终打消其畏罪情绪,充分固定了相关证据。通过审阅卷宗,周一凡将宋某3年来200余页的个人账户信息逐一梳理,形成了清晰的赃款流向图。

  可就在周一凡认为可以迅速将二人定罪时,形势又发生了变化,乔某在庭审时再次翻供,将罪责独自承担下来。

  “本来我们已经做通了乔某的思想工作,让她如实供述宋某如何唆使她侵吞公款,可是出庭时,乔某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宋某就再也不敢抬头了,我当时就知道情况有变。”周一凡告诉记者,因为乔某在让宋某帮她算命、“送子”的过程中,一度对宋某的“神通”深信不疑,即使经过办案人员的说法释理,乔某内心还是对宋某有些敬畏。

  而此案主使者宋某,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村老太,靠着并不高明的骗术获得了290余万赃款,却一直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见乔某在庭上翻供,宋某又扮起了“无辜”。

  面对逆转的局势,周一凡并没有慌张,而是及时调整出庭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交叉讯问,使得二人的犯罪动机以及各自在本案中的作用昭然若揭,形成了完整的证明体系。尽管宋某在庭审中仍旧抵赖、狡辩,但是气焰不再嚣张,面对公诉人的驳斥、审判长的告诫,宋某的头越来越低。最终使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意见,判处宋某无期徒刑、乔某有期徒刑15年。

  “在庭审时被告人翻供的现象时有发生,没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周一凡告诉记者,翻供并不能决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即使翻供,被告人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记者了解到,此案作为典型案件多次在检察系统刊物进行报道。同时,由于案件适用法律的典型性,侦查、审查起诉的复杂性,该案也引起了中央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为此制作了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群众对于检察机关对案件的评析说理给予了很高评价。

  跨度十年的大案也没让她畏难 从万页资料中找出有力证据

  近10年的磨练,不仅使周一凡办案严谨,思维敏捷,练就了做好公诉工作的看家本领,更铸就了对法律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在三尺公诉席上,她与狡猾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与能言善辩的辩护人唇枪舌战,捍卫法律的尊严。

  2009年,周一凡承办了原沈阳市副市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此案是大连地区自慕绥新案件后办理的又一起大要案。

  据了解,整个案件跨度近10年、涉及书证1200余份,证人70余名。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周一凡做到了事实细、证据实、适用法律准。在10册万余页的侦查卷中将刘某10年间49次单独或伙同妻子受贿390万余元、挪用公款250万元的多种证据逐一梳理对照,使证据之间互相印证,形成了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及多媒体质证预案。而这背后,周一凡历经了无数个休息日和不眠夜的辛勤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周一凡通过严密的证据和有力的指控,彻底揭露了刘某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让庭审之初还避重就轻、存在侥幸心理的刘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对公诉人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信心。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意见,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0年。

  对每一件案子,周一凡都绝不含糊,越是案情复杂,她越乐于挑战。2009年,周一凡受命办理王某某、罗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此案被告人大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总经理罗某某,自2005年6月至2007年,在明知某大厦已经被辽宁省高法查封并已进入执行阶段、且该大厦尚无土地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向购房人及其债权人隐瞒该事实,与购房人、债权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以意向金、首付款等形式骗取200余名购房人交付的房款。

  同样是一个跨度10年的案件,不同的是,案件的受害人变成了数以百计的购房者,涉案金额9000多万。很多被害人多年的积蓄被骗一空,由于受害人数多,社会反响极大,此案被市政法委定为2008年信访办挂牌督办的一号案件。周一凡没有就办案而办案,她一方面细致查阅卷宗,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另一方面不断向被害群众告知诉讼进展情况,保证被害群众的知情权。在四天的庭审过程中,周一凡作为公诉检察官,有力指控犯罪,分类出示证据,发表完公诉意见后,参加庭审的被害群众起立鼓掌,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予以了极高的评价。

  回忆这起4年前的案件,周一凡依旧印象颇深。在庭审现场,两名被告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合同诈骗,表示自己只是在房子没盖好的情况下就将房子出售了。周一凡当庭反驳了被告的说法,指出被告在大厦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出售,且没有告知购房者,收取的房款没有用于建房而被挥霍一空。证据表明,这就是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这是一起‘零口供’案件。”周一凡告诉记者。所谓的“零口供”,不是没有口供,而是没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口供。不少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流窜犯罪嫌疑人出于趋利避害、自我保护的考虑,往往不如实交代自己的身份并拒绝承认自己所犯罪行,近年来“零口供”案件在不断出现并日渐增多。“对于我们公诉人来说,需要做的就是在办案中依法拓宽证据收集范围,‘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由案到案’,培养让一切证据开口说话的‘习惯思维’。证据意识的增强、证据获取能力的提高,才能成功办理‘零口供’案。毕竟法律是重证据,不重口供的。”周一凡说。

  工作再忙也没让她停止“修炼” 22年后“国优”重归大连检察

  “还记不记得自己承办过的第一件案子。”面对记者的提问,周一凡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当然记得,当时可把我紧张坏了。”周一凡告诉记者,因为没有相关经验,院里安排她接手的第一起案子是事实较为清晰的刑事案件。“我记得当时只知道照本宣科,在法庭上既欠缺犀利的言词,又缺乏辩论的技巧。不过还好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然可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周一凡说,自己很幸运,周围有很多良师益友,当遇到困境时,他们把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自己。“当时我十分佩服身边众多的公诉精英,也希望自己能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正是在这一梦想的激励下,使得周一凡对每件案件都抱着战战兢兢、小心谨慎的态度,锱铢必较,精益求精,关注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事实经得起推敲、证据经得起审查、结论经得起检验。正是这样日复一日的磨练和积累,使得她在面对大案、需要承担重任时,一切都变得水到渠成。

  人生的价值,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在承办了众多的大案、要案之后,周一凡仍然不断地追求进步、超越过去,她认为只有不断地进步才能与所处的环境相融合。她所在的公诉一处是全市检察系统屡获殊荣的先进集体,也是一个孕育人才的摇篮。这里产生过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省市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等大量公诉精英,还有一批充满活力的公诉新人。周一凡说,在这个集体中的人都懒散不起来,自己也不得不警醒起来不敢有一丝松懈。

  近10年来,周一凡先后在大连市、辽宁省、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的比赛中脱颖而出,并于2010年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该比赛在前期报送庭审录像、办案卷宗后,要在10天内进行4个环节的大比拼——3个小时的现场论文写作、11个小时的公诉业务笔试、只有20分钟准备时间的公诉实务答辩和一对一辩论赛。比赛中,周一凡展示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以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娴熟敏捷的辩论技巧以及良好的个人气质、风采,贏得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使这一荣誉22年后再度回归大连检察机关。

  “对于公诉人来说,前有公安机关,后有法院,左有被害人,右有被告人,我们仿佛站在一个十字路口,唯有不偏不倚,才能彰显司法的公正。”近10年的磨练,让周一凡从一个青涩的助理检察员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承办的450余起案件中没有一起错案,这些数字承载着一名公诉检察干警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勤奋,更凸显出一名新时期优秀青年检察官的努力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