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7日在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间:201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情况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六个更加注重”为着力点,确定工作载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坚持把服务“四个大连”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树立执法新理念,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大讨论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执法为民”主题研讨和创建服务型检察院活动,把对党忠诚、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为民执法导向,树立为大局服务理念,更加主动自觉地将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两级检察院深入研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城市转型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出台了28条具体措施,以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为着力点,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努力减小负面效应,凡是严重阻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查办后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不利影响的案件慎办、缓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突出打击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加快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38人,提起公诉203人;突出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促进加快社会转型和全域城市化建设,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137人;突出打击制售盗版、假冒伪劣文化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促进加快文化体制转型和文化市场繁荣,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6人;突出打击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职务犯罪,促进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共立案查办106人。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大连城市转型发展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41人,提起公诉6987人。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等犯罪,坚决快捕快诉,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757人,提起公诉2160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依法落实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决定不批捕502人、不起诉259人。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制度,健全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健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继续深化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说理机制,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推行检调对接,综合运用联合接访、释法析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探索建立涉检信访终结机制。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和化解进京重复访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涉检信访化解力度,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37件次;排查涉检矛盾纠纷20次;办结市“联席会议”交办案件9件,评查市委政法委交办的未息访涉法涉诉案件28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法,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监督机制,促进社区矫正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罪犯、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133份,协助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三、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从促进社会管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发,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突出查办重点。严肃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以开展专项工作为抓手,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33件52人;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常态化,突出查办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共查办44件91人。

  加大办案力度。依托大侦查格局,有效运行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市检察院的主导地位,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主体作用,市检察院共领办、交办、参办和指定异地管辖案件116件,两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3件28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共查办大案124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4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0件,厅(局)级要案2人;查办窝案、串案75件149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继续推进党委领导下的社会预防网络建设,落实预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侦查工作与预防工作信息共享、紧密衔接。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作为重点课题,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专项预防和服务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介入地铁项目等8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建设,共受理行贿档案查询955次。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回展览等预防宣教活动244次,受教育12万余人。

 

  四、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权威,以开展“诉讼监督机制与执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巩固“诉讼监督年”成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健全诉讼监督长效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诉讼监督领导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与20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会签了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着眼于规范监督,出台了《诉讼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形成涵盖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监督环节的操作规程。从延伸监督领域和增强监督实效出发,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命案同步介入侦查机制,设立命案侦查监督指挥中心;制定和落实《大连市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实施细则》,将审判监督前置;设立全国首个海事检察室,探索对海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及不当立案等问题,探索对派出所基层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公安机关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0件,督促撤案32件;介入117起命案开展同步侦查监督;追捕219人、追诉158人;对2639件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提出刑事抗诉101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纠正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违法调解案件,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5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了“百案检察”专项活动,重点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10人。共对侦查、审判、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8件次。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案件质量管理流程,加大案件督察力度,督察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438件;在4个基层检察院先行试点,探索构建统一受案、统一分案、统一送案、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的“大案管”新模式;推行网上办案,建立以电子执法档案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对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和监督考评,全年网上办案达13176件次。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5次,办理转办、交办案件25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坚持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加案件讨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26次,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8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重走光辉路阳光传递百日行动”。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把“进千家、访千案、帮百户、结百案”作为“百日行动”的载体,检察干警带着感情走访千个单位、家庭及个人,带着诚意回访检察机关办理的千起案件,带着爱心帮助百户因犯罪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带着责任化解百件信访案件,共走访单位、家庭及个人1165个,回访案件1085件,结成帮扶对子317个,化解各类信访积案52件,征求意见建议5大类390余条次。

  着力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7人,提起公诉589人;积极参加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医疗、就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共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64件86人;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59人。

  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开展经常性的群众观点再教育,实行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信访岗位挂职锻炼制度,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将“执法为民十件实事”制度化,形成服务群众常态化。以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为依托,继续深化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全面推行视频接访、网络信访,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六、更加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和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五好党支部”和“党员五带头”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先进文化陶冶人、先进典型激励人,举行了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一先两优”表彰大会,组织开展了大连检察读书月、大连检察老照片征集展览活动,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45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甘井子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示范单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有1名干警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殊荣。

  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参加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和素能培训;采取专家、业务骨干授课、典型案例剖析、无罪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质和实战技能,共组织专项培训51次。与高校联合开办法律硕士研究生班,推进高层次学历教育。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以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培训,全员参训率达100%。

  不断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着力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规定办案等突出问题。开展了“排查、整治、纠风”专项活动,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务督察。注重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核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19件。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和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加强反渎职侵权机构保障建设,市检察院和11个基层检察院设立反渎职侵权局。加快推进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制定派出检察室受理申诉、办理案件、化解矛盾等工作细则,保证派出检察工作规范开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思想仍需进一步转变和更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践行得还不够到位;二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队伍的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员短缺、检力不足问题凸显,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为民为核心,开展“执法为民新形象塑造年”活动,着力实施“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大连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着力实施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执法工程。坚决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突出打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国计民生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将预防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探索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对民事审判、海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

  第二,着力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涉检矛盾化解工程。健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和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查办社会管理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努力办理一批顺民心、得民意、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第三,着力实施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法治教育工程。坚持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会道德的保护和引导作用,依法促进公共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进乡镇、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做到法律进基层、巡展进机关、预防进讲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秩序的良好氛围。

  第四,着力实施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检察队伍建设工程。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完善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的多元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纪律作风整顿力度,坚决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能力。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展“执法为民标兵”评选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展现忠诚、公正、廉洁、文明、为民执法的新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执法质量有新提升、群众工作有新成效、检察文化有新发展、队伍建设有新进步、检务保障有新跨越,全力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平稳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为大连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