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7日在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3-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总体回顾及2012年主要情况

  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检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642件25053人,提起公诉23406件3495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73件1121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11件、撤案82件,纠正漏捕1012人、漏诉777人,提出刑事抗诉376件,提请、提出民事、海事、行政抗诉375件,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6人。其中2012年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449件5036人,提起公诉5172件7412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0件28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9件、撤案45件,纠正漏捕255人、漏诉106人,提出刑事抗诉168件,提请、提出民事、海事、行政抗诉83件,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0人。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更新执法理念,完善服务措施。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脉搏,围绕服务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建设“四个大连”和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及时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出台和落实服务措施68条。特别是结合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了《参与软环境建设,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十条意见》,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把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慎重对待和处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对涉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涉企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手段。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逐案评估可能引发的矛盾风险和负面影响,做到提前应对、提前化解,保证发展大局不受影响,发案单位正常秩序不受干扰,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大执法力度,彰显服务效果。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治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325人,提起公诉1926人。以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产业升级转型中的职务犯罪为重点,立案查办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246人。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224人。

 

  二、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我市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贯彻宽严相济,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1954人,提起公诉13703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决定不批捕2243人,不起诉1081人。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涉检信访应对、终结机制,落实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附条件不捕不诉、刑事和解机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检调对接等工作,努力使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和化解进京重复访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864件次,排查和化解涉检信访积案80件,办结中政委交办案件17件,评查市委政法委交办未息访涉法涉诉案件128件。

  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专项检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着力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保护工作。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398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公平正义主题教育进校园”活动,选任100名检察官担任“维护公平正义法制副校长”,在中小学生中选聘1000名“维护公平正义小检察官”,形成检校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突出查办重点。坚决惩治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查办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64人。查办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社会管理领域和权力集中部门的职务犯罪321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职务犯罪77人。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着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73人。

  加大办案力度。构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外部协作、上下联动的大侦查格局,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立案查办大案447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26人,窝案串案228件463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62件,厅局级要案6人。有效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市检察院的主导地位,共领办、交办、参办和指定异地管辖案件640件。2012年,立案查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异地职务犯罪系列大案9件9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708件。介入哈大铁路专线、地铁项目等185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契机,完善查询机制,向社会提供查询26366次。深化预防调研,落实预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与银监局、大连港等单位共同推进检企共建,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一校两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教进课堂”活动,共举办专题讲座1004场次。

 

  四、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检察工作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

  强化诉讼监督。组织开展了“诉讼监督年”活动,实施以“千件侦查案件检查”、“千件公诉案件跟踪”、“万件民商案件评析”、“万名在押人员诉讼时限和刑罚执行状况抽查”为内容的“千千万万”工程,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和侵犯人权等违法问题。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探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4件,纠正调解不当案件13件。加强对网络犯罪案件、海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11人,办理海事申诉案件25件,监督纠正了全国首例海事诉讼案件。

  完善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了“诉讼监督机制与执法质量建设年”活动,建立了命案同步介入侦查机制,健全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出台了《诉讼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形成涵盖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监督环节的操作规程。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税务等20个司法、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实现从传统监督手段向信息化现代监督手段的跨跃。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检察改革措施,严格执行讯(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实行职务犯罪拟撤案、不起诉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持续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探索符合大连实际的统一受案、统一分案、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的“大案管”模式,建立以电子执法档案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强化对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和监督考评。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25次,办理转办、交办案件257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采取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坚持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加案件讨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306次,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42件。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78次,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五、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77人,提起公诉102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征地、征海、拆迁补偿以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和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16人。

  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出并落实执法为民十件实事,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控告申诉接待窗口建设,实行预约接访、网络信访,开通网上举报系统、民生热线,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专线接访2064次。设立检察便民工作站148个,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乡镇村屯、街道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7万余人次。

  扎实开展为民惠民专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重走光辉路阳光传递百日行动”和“进百乡、访千村、解万难”活动,检察干警带着感情走访单位、家庭及个人,带着诚意回访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带着爱心帮助因犯罪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带着责任化解信访案件,共走访单位、家庭及个人2213个,回访案件1085件,结成帮扶对子317个,化解各类信访积案52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14件。

 

  六、始终坚持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和检察文化建设。注重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和宣传以尹笑天、郭有利为代表的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有100个集体和3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突出专业化和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了《检察机关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开展了第三届大连“十佳检察官”和首届“十佳检察业务能手”评选活动。以提高领导班子的组织指挥能力和执法能力为重点,推进全员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提高专业素质和实战技能,全员参训率达100%。围绕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举办高端讲座25场,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类案精讲37次。广泛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

  强化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开展了以“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重点的专项整顿,深入查摆、严肃整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促进软环境建设。开展“廉政文化示范院”创建和“廉洁从检标兵”评选活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检务督察63次,核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121件。

  推进基层基础和检务保障建设。坚持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新招录的检察人员有87%充实到基层一线。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完成反渎职侵权局机构设置,设立了全国首个网络检察处和海事检察室,增设公诉二处、案件质量管理处,分设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推进检力下沉,市检察院向高新园区、长兴岛开发区和花园口经济区派驻检察室,各基层检察院向乡镇、街道等派驻检察室17个。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文检、法医实验室通过国家评审。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建成使用,两级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总之,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理念,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有力,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显著改善,检察形象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项检察工作协调推进,为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中,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进入先进行列,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进入先进和优秀检察院行列。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用群众是否满意检验检察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队伍、业务、信息化和检务保障建设统筹推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五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执法思想仍需进一步转变和更新,少数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践行得还不够到位;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效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少数检察人员办案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一些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检察人员不文明执法,以权谋私,甚至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13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战略部署,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连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按照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刑事诉讼、民事海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制权威。

 

  三、大力开展“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为巩固和落实司法改革成果,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以“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创新执法办案领导体制,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创新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完善机构设置,强化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构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新体系,努力形成执法更加公正严格、程序更加规范透明、质量更加精益优良、作风更加严谨扎实的新格局,实现维护稳定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新目标。

 

  四、全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专业化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护短、决不手软。不断完善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机制,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改进联系方式,完善通报工作制度,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市科学发展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检察机关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和新的挑战。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把我市建成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1月-2012年12月

  诉讼监督工作情况一览表

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立案

1011件

监督撤案

82件

纠正漏捕

1012人

纠正漏诉

777人

刑事抗诉

376件

刑罚执行监督

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与监外执行不当

576人

民事海事

行政监督

提出民事海事行政抗诉

375件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5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