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1月9日在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4-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着力做好检控犯罪和维稳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大连建设,以确保“十二运”和“夏季达沃斯论坛”顺利举办为重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检控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管理,维护稳定。

  依法检控各类刑事犯罪。从快检控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69人,提起公诉7943人。及时检控制假售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57人,提起公诉881人。依法检控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诈骗等犯罪,批捕网络犯罪嫌疑人112人。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落实从宽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624人、不起诉438人。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检控办案全过程,落实和完善轻微犯罪快速办理、附条件不捕不诉、刑事和解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制定无理访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建立涉检信访应对、终结体系,促进案结事了。以进京访稳控化解专项工作为载体,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443件次。

  拓展参与社会管理途径和方式。完善落实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改进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结合执法办案,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71份,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

 

  二、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13件32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间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严肃查办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共立案查办100人。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和电力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共立案查办197人。

  持续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力度。加强对反腐败形势的研判和对案件线索的分析,依托内部配合、外部协作、上下联动的“大侦查”格局,发挥信息引导侦查机制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167件,要案30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21件,厅局级要案1人;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方式,有效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以个案为切入点,深挖窝案、串案75件144人,有效增强了办案效果和震慑力,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开展个案预防119件。介入地铁建设等47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深化预防调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和报告。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活动,组建覆盖城乡的万人预防职务犯罪骨干队伍,促进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网络建设。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提供查询2545次。

 

  三、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更新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追求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大连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围绕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深化对新增职能的探索实践,不断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的刚性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及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监督立案140件,督促撤案19件,纠正漏捕156人,纠正漏诉9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7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97件次。

  强化民事、海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切实转变“重刑事轻民事”的观念,坚持以抗诉为中心,强化多元化监督手段,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调解活动的监督,继续探索涉海行政案件介入和海商事同步监督机制,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强化监督力度。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罪犯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专项检查及“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保障人权”专项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探索强制医疗和财产刑执行监督,集中清理隐性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推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1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30件次,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4人。

 

  四、扎实开展“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着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市检察机关从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更好地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出发,组织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提出并开展了“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以执法方式转变创新的实际成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执法规范。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清理现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彻底摒弃执法陋习,共废止不适应修改后法律实施的规章制度53项,完善和新建办案规范、执法流程212个,编制了《执法规范手册》,形成涵盖所有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一整套执法新规范。

  创新工作机制。着眼于构建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探索设立了刑事执行监督专门机构,组建了控告申诉检察协调中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调中心。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权威出发,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前引导、庭审感化和案后帮教机制,探索运用调查核实权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全程监督。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去行政化改革,推进职业化建设。开展“走基层,阳光执法”活动,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执法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按照“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设计理念,构建以案件质量管理中心为枢纽、案管大厅为窗口,辐射各业务部门的一体化流程管控体系,对案件实行集约式管理。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启动实施为契机,搭建执法办案平台,探索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新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党外人士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办理转办、交办案件70件。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与党外人士联系机制,完善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40次。深化检务公开,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接受监督中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努力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意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检察干警以心系人民、执法为民的鲜明立场和真挚感情,推进检察工作。深化“创先争优”,培养和宣传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郭有利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共有41个集体和19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庄河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实施检察人才重点培养工程,围绕提升新形势下把握案件事实证据能力、适用法律能力、指控犯罪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和检察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构建和完善覆盖全员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和专项业务培训83次,全员参训率达100%。

  着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市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具体规范。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强化检务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核查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工作实效和影响力还不够明显;检察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职务犯罪侦查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力度、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检察人员不文明执法,甚至违反检察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新一轮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职业能力建设年”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切实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平安大连、法治大连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准确有力地检控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及时检控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促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刑事诉讼、民事海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制权威。

  第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进一步维护人民权益。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第一要务,从快检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重点检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第四,扎实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大连实际,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落实检察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强化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与管理,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和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检控犯罪办案责任制;开设“大连检察决定文书网”,逐步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

  第五,全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全市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大连检察品质,为谱写“中国梦”的大连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