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上半年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4-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14年上半年重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贯彻“工作落实年”为契机,以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连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检控刑事犯罪工作力度,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保持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赌涉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城市安全,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0人,提起公诉5040人。依法惩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37人。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137人。二是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8人,提起公诉120人。坚决预防和打击金融、财税、证券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83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人,提起公诉14人。三是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278人、不起诉168人。依法、审慎对待劳教制度废止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落实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附条件不捕不诉工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改进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活动,落实和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检信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3件次。不断拓展参与社会管理途径,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把查办案件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35件2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9件143人,渎职侵权案件49件60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加强与纪检监察、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共查办大案100件164人、要案22件23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件,厅局级要案3人。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加快侦查模式转型和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科学运用领办、参办、交办、督办、指定管辖等方式,查办窝案串案53件104人。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严格按照“全面、全程、全部”原则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二是严肃查办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投资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职务犯罪45人,支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32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依法查办城镇化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67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严肃查办破坏法律制度实施、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13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开展个案预防10件。介入地铁建设等19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落实预防调查、预防建议工作制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向全社会提供查询1201次,被查询单位3374个,促进了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建设。继续推进万人预防职务犯罪骨干队伍建设,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屯、学校社区广泛培养预防骨干力量,积极拓展预防职务犯罪骨干队伍覆盖范围,着力在发挥骨干作用上下功夫,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重点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的法律监督,共监督立案25件,督促撤案3件,纠正漏捕27人,纠正漏诉33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件次,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对违法线索的调查核实机制,完善量刑建议工作制度,强化对判处缓刑和免刑、二审书面审理、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后改判等案件的监督,提高监督准确度和实效性。二是强化民事海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健全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监督格局的作用,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手段,继续探索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监督方式,重点强化对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监督,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件,提请抗诉7件,收到一审再审判决21件,改判15件,改变率95.2%,收到二审再审判决5件,改判3件,保持了良好的抗诉质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15件。对不支持监督案件息诉124件。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纠正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5件久押不决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8件次,对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从严追究责任,立案查办监管干警徇私舞弊减刑案6人。

 

  四、扎实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一是开展“我爱检察官”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了“我的检察梦”主题演讲,参赛干警围绕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抒发把人生理想和幸福融入检察梦的感悟、体会和决心,展现了当代检察官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寻找我身边的感动”主题征文比赛,传递广大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能量,增强检察官职业的吸引力、凝聚力,激发检察官献身检察事业的工作热情。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等多种形式,扩大检察职业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检察公众形象。二是推行检察职业导师制度。制定了《大连市检察机关职业导师制试行办法》,明确了职业导师选任标准,在全市检察机关选聘检察职业导师,组建了一支德才兼备的检察职业导师队伍。将新招录、遴选入院、转(调)任人员等确定为培养对象,以固定师徒组合的形式,接受职业导师的职业训练与辅导。市检察院专门举行了全市检察机关职业导师聘任仪式,向首期选聘的192名职业导师颁发聘书,检察职业导师与培养对象签订了“师带徒”培养协议,通过手把手教、一对一训的方式,提升检察职业技能。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57次,全员参训率达100%,促进提升执法能力。三是以改革创新促进能力提高。开设“大连检察决定文书网”,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目前正在试点运行。探索建立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瓦房店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通过科学划分执法办案权限、健全执法办案组织、完善执法办案责任体系,逐步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制定《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工作规定(试行)》,探索人民监督员对讯问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同步监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信访接待,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信仰、忠诚、敬畏、廉耻、智慧”五项教育,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30个集体和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共核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11件。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制定具体措施,设定工作时限,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充分发挥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控监督作用,落实重点案件逐案评查制度,加快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两级检察院坚持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重视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办理转办、交办案件23件。健全和完善特约检察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位代表,市检察院顺利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一要继续加大检控刑事犯罪工作力度,坚决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一基本任务;二要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四要深入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五要深化检察改革,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六要全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努力开创大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把大连建成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