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5月15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20-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着力推进理念变革和思路创新,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业务转型,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

  一、坚定不移服务大局,护航大连高质量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保障振兴发展责任扛在肩上,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优化细化服务举措,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主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20条措施”,制定实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6条意见,编印《大连检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大连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路径、方式和举措。更加注重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积极为企业提供更优更好的法律服务,起诉妨害企业管理、损害企业利益犯罪345人,依法妥善办理企业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秉持谦抑审慎司法理念,对企业负责人涉罪案件坚持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投资、创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始终保持对各领域风险的高度警觉,强化检察环节综合分析研判,落实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起诉498人。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39人。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等工作,积极挽回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发出规范执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秸秆焚烧大气污染”“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67件,同比上升68.59%。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3件,收到整改回复424件,整改率达95.71%,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选聘120名优秀大学生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宣传公益保护理念,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公益保护,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蓝天。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大连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工作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扛起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93人,提起公诉8037人。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组织等犯罪47人。从严惩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220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781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打击态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铁拳扫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起诉毒品犯罪513人。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办理,运用司法手段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深挖根治”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意见,部署开展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坚持从严惩处和“打准打实”相结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实现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136人,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案件,依法审查改变定性。在“破网打伞”、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7件,提出强化监管、堵漏建制等检察建议13份,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承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对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围绕证据“充分、合法”提出建议,共批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86人。依法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系列专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贡献社会治理检察智慧。围绕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年计划,健全完善“两级检察长抓信访”工作机制,做细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让人民群众在信访中感受到“检察温度”。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秉持“宽容不纵容”原则,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64人,不起诉38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26人。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扩大“莲心工作室”综合影响力,建立推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合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扎紧织密权益保障“防护网”。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0件,督促撤案21件,纠正漏捕59人,纠正漏诉6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1218人,不起诉569人。着重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38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件次。

  创新刑事执行监督模式。深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23件。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54人。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做好特赦实施法律监督,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探索将巡回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看守所,以检察方式转变促进监督效果提升,巡回检察大连模式成为全省推广的示范样本。

  加大民事行政海事诉讼监督力度。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维护正确裁判并重,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海事监督案件90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7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94%。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36件。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对15件恶意串通侵占他人财产、虚构事实逃避债务等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所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坚持“依法、依理、依情”原则,对42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四、坚决贯彻各项改革部署,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方面狠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配置、动态调整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完善新型办案组织和团队建设,稳步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坚持“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扎实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业务态势分析研判等制度,助推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强化司法亲历性,推动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发表监督意见,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善适用机制和配套措施,探索建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诉讼体系,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按照“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原则,对3225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逐月提升至83.0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4.06%,在准确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控告申诉、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新窗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12084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5465份。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选聘18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市检察院第七届特约检察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重要会议、视察专项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全市检察机关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新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监督,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在领会实质、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常性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目标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思想动员,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查和改贯通起来,使理论学习长期深入脑中、调查研究不断常态规范、检视问题持续常抓不懈、整改落实贯彻工作始终,实现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双促进。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让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53个集体、104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更加注重履职能力建设。举行纪念“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检察队伍的“法治情怀”。打造精品课程、品牌培训,加大案例式、网络化教学以及与政法机关的联合培训研讨力度,鼓励支持优秀检察官“上讲台”承担教学任务,加快推进培训成果落实到基层一线,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31期3521人次。坚持挖掘自身潜力与借助“外脑”有机结合,利用检校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优势,广泛吸收各方成果和经验,促进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一年来,6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2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88篇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知名期刊上发表。

  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不折不扣抓好各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提升系统内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把好的作风立起来、巩固住。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协调配合机制,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作用,从严从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严管态势,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加强跟踪督促,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扎实举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均衡,检察监督理念、监督方式需要不断优化创新。二是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在巩固和深化上下功夫,新型办案机制、人员管理模式和其他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现代科技成果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应用仍需加强。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大力度,适应新业务、新模式的能力尚需提升,少数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推进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主动地把履行检察职能与大连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开拓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

  一要在强化政治引领上体现新担当。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魂聚魄,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要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成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打击犯罪、保障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在深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对标对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坚守“客观公正”价值理念,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狠下功夫,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案件质效全面提升,更好地维护法治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在深化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专业化为方向,继续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职能优化。巩固拓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健全完善“捕诉一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巡回检察”等制度机制,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在各项检察业务中的深度应用,努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造新引擎。

  五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打造核心团队,形成品牌效应。持之以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规矩立得更严,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牢,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不断谱写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加有力的检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