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积极与人大和政协做好沟通,强化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紧紧围绕“四大检察”中心工作和职能任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代表对检察机关工作开展监督,虚心纳谏,确保检察工作成果合民情、应民意、达民心。

  今年疫情缓解后,随着各项业务工作更加深入开展,大连市检察院主动发力,迅速启动多项检察开放活动,并通过简报和手机报等形式编发各类检察信息,为代表、委员等社会代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便捷条件。截至10月底,大连市检察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听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律师检察官面谈交流会以及“辽商•检察官面对面”主题检察开放日等各项活动,接受监督达50余人次。其中,大连市检察院吴喆检察长主持召开了两件民事案件听证会。

  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将监督意见建议有效转化为检察工作实绩,大连市检察院成立了代表委员调研工作小组,由吴喆检察长亲自带队,从9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各区市县所属的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调研活动,通过积极听诤纳谏、接受监督,不断固强补短、夯实基垒。

  下一步,大连市检察院将继续把代表委员等社会代表的外部监督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守立检为公初心,担司法为民使命,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为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