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23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8-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3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总体回顾

  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检察机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创新发展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系统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为我市加快“两先区”建设、率先实现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明确服务大局坐标定位,勇于担当、精准打击、注重效果,努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护航。

  提高服务主动性。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中心职能作用,建立知识产权领域检校共建教学研究基地,促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提出《服务保障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的意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着力构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成立“驻市工商联检务联络站”,平等保护各种市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突出打击针对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走私、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1438人,提起公诉3709人。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办理了“e租宝”“善心汇”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4人,提起公诉337人。

  注重办案实效性。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始终坚持“三个慎重”,对105名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技术骨干不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树立“依法治渎、法内容错”理念,严肃查处主观恶意明显、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212人,对涉嫌渎职犯罪但有退赃和挽回损失等悔改表现的52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宽处理。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层次的平安大连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检控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风险,助推社会治理创新,以积极有效的司法实践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检控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238人,提起公诉39005人。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批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和邪教组织等犯罪嫌疑人11156人,提起公诉18501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1人,提起公诉470人。深化禁毒斗争,配合“百城禁毒会战”“破冰”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涉毒犯罪打击力度,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459人,提起公诉4557人。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网络犯罪案件电子数据审查标准,批捕网络攻击、虚拟财产盗窃、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65人,提起公诉480人。

  防控化解矛盾风险。深入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充分发挥涉法涉诉信访多元化解机制作用,运用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1331件群众来信来访得到依法妥善处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决定不批捕3828人、不起诉1887人。全市检察机关连续5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市检察院再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防控管理,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从重惩治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和未成年罪犯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推动军民融合。

  三、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为引领,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始终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工作目标,着力推进“三确保一强化”工作,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实际成效矢志不渝履职尽责,为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保办案规模。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84件976人,渎职侵权案件360件424人,其中大案770件(含百万元以上大案188件),要案205人(含厅局级要案22人),切实做到改革过渡期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确保办案质量。强化线索受理分流研判,推进侦查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科技支撑办案作用,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完善纵横联动的一体化侦查模式,运用领办、交办、参办和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深挖窝案串案,配合各级纪委成功办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成功抓获和劝返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中纪委、省纪委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确保办案安全。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坚决把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落实到侦防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八个公开”,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全面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健全突发应急预案,严密办案流程管理,加强对办案重要场所和看护押解、医疗保障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预防质效。结合办案加强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协助有关部门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围绕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开展专题预防,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促进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组建万人职务犯罪预防骨干队伍,深化检企共建,充分运用新媒体强化预防宣传,开展预防宣教843次,受教育人数达13.8万余人。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特点及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不断完善诉讼监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49件,督促撤案133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纠正漏捕385人,纠正漏诉326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22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5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推进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并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53件,对300余件财产刑执行案件跟踪监督。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19人,对221名脱漏管罪犯监督落实监管措施,收监95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03件。围绕刑事执行中的徇私舞弊减刑、玩忽职守、行受贿等行为,立案查办刑事执行环节职务犯罪55人。探索巡回派驻检察模式,驻市看守所、市监狱和驻南关岭监狱检察室蝉联“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加强民事行政海事诉讼监督。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海事监督案件2799件,提出和提请抗诉2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2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86.7%。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42件,被采纳444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8件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对1380件民事行政海事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妥善息诉。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改革为内生动力,有序衔接顶层制度设计与具体改革实践,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推动实现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构建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491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办案组织设置、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改革配套制度,搭建完成办案组织,扎实推进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工作,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大力推进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三类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两级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改革逐步落实,相关工作受到省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完善。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社会弱势群体、农村邻里纠纷、未成年犯罪保护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案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2518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宽处理。落实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线索甄别审查,对13个线索开展工作,立案1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市司法局制定选任管理办法,在全市选任培训人民监督员140名,对29个重点案件、重要办案环节进行监督。

  构建智慧检务新模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智慧检务工程建设,集成案件指挥决策、智能办案辅助、综合事务管理等功能,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于司法办案,逐步构建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检察信息化工作新格局。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打造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官方网站和新闻推送终端“五位一体”的新媒体工作平台,波段式推送工作信息、业务动态和法律资讯,弘扬法治新精神。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245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9份,提供案件程序性查询36352件,检察工作透明度和亲和力有效提升。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狠抓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说明书,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述职述廉、系统内巡察等制度,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持续推进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建设。重视检察职业精神培育,组织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忠诚履职、秉持正义、敢于担当、恪守清廉”的大连检察精神,通过举行入额检察官就职宣誓仪式、举办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铸就良好品格。深化“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卓越检察人才培养、紧缺型检察业务人才培养、法律监督业务精准提升“三大战略”,发起创办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东北四城市公诉论辩赛”,制定“十三五”时期青年检察人员培养规划,多维度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适配改革要求的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讲话,对标上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对口合作机制。深化创先争优,118个集体和60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不懈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中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的实施意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的意见》、高检院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意见,系统梳理整改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巡视成果有效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内在驱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对办案一线和基层单位开展检务督察,实现区域巡察工作全覆盖,对群众举报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行逐案核查,决不姑息放纵。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历程,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强化、在创新中进步。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增强,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五年;是司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的五年;是检察职权配置不断优化,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逐步破解,检察人员勠力同心、砥砺奋进,检察事业成果丰硕的五年。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等称号,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大连市党群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全市综治(平安大连建设)“先进集体”。涌现出一批以全国模范检察官、人民满意公务员郭有利,全国公诉标兵提名奖、全国优秀公诉人钟晓宇等为代表的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团结一心、共同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大局意识,更加自觉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意志和决心,一切从实际出发,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法律监督工作、过硬队伍建设、信息化和检务保障建设统筹推进,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五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还不够扎实到位;二是检察机关在法治体系建设中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质量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信息网络等领域案件的高层次人才较为匮乏,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四是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检察权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18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历史方位,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我市加快“两先区”建设和率先实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保障大连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发展战略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主动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法治力量护航“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变化,紧紧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和暴力恐怖极端活动,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要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依法惩治教育、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推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惩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刑事诉讼、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海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科学确定法律监督工作思路方向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最新精神,大力开展“司法责任落实年”活动,完善检察官权责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和“谁办案谁负责”要求,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要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转变观念,转换模式,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途径,加强与市纪委和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移送受理、调查审查、协助配合、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确保与监察委员会纪法衔接顺畅有效。

  四、全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进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专业化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护短、决不手软。继续完善司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机制,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接受人大监督举措。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与全市大局同频共振,为人民福祉忠诚履职,努力在大连振兴发展的伟大乐章中奏响激越有力的检察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