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7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时间:2021-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基调,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协力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在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层层压实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形成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快速响应、保障有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出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意见》,从严从快惩治扰乱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预研预判因疫情衍生的民商事纠纷、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法律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依法防控的良好氛围。

  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0项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共起诉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犯罪395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侦查机关“久侦不决”的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共监督撤案46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涉企案件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畅通检企联络渠道,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征询意见建议,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金融安全风险防范,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94人,与金融监管部门签署《反洗钱工作协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涉农扶贫领域犯罪25人,推行“司法救助+扶贫”模式,把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决定救助金额111万余元。助力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73人,结合办案积极追偿生态治理费用。部署开展“垃圾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4.7公里,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8707吨,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平安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18人,提起公诉7215人。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79人。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920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78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起诉涉毒犯罪386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六清”行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435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市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不枉不纵。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氏家族”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深挖根治”,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4件,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推动“打财断血”取得显著成效。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50份,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统一。

  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加强监检衔接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法定职责,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62人。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近年来,通过成功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树立了大连检察机关敢打硬仗、能办大案的良好形象。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0人。

  依法依规做好群众信访。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办理群众来信1090件,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员额检察官接访等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信访积案中的重要作用,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做好释法说理、教育疏导等工作,共组织检察听证56次,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44人,坚决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共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128次,实现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机衔接。持续打造“莲心工作室”未检品牌,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市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三、坚持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5件,督促撤案112件,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诉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51人、不起诉17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7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3件次。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依法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77件。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力度,促进监狱教育改造、监管执法等工作更加规范。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督促强化监督管理,严防脱漏管和再犯罪,坚决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9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9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再审案件改变率94.5%。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38件。对61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的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持续发力惩治虚假诉讼,对15件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5亿元。积极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和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为契机,发布《大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4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1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490件,一批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公益诉讼+网格员”监督新模式入选2020年辽宁省“基层社会治理十大创新”项目。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了驻军某部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依法维护了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获得全国人大代表满意评价。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魄,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夯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基础。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稳步推进检察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择优选任工作,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全面推进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逐步构建专业规范、协同高效的整体监督格局。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检察官办案、案管部门流程监控、检委会考核评定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年适用率81.1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统筹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遵循检察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办案履职为导向、以核心能力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7期,受训人员2267人次。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6个集体、11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赵平、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王玉倩、全国优秀公诉人曾腾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普兰店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系统内政治巡察,结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反馈意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措施还需落实落细,服务保障的效果仍需提升。二是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够全面充分,监督理念、监督方式方法还需优化创新。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与形势发展需求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仍需持续用力。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检察工作的日臻完善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检察服务举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法治大连。

  三要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持以检察听证为抓手,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深入贯彻民法典,将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四要以更高的廉政自觉从严治检、规范司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敢于正视问题,勇于刀刃向内,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推动大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谱写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