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9日在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实现新提升。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振兴发展彰显担当

  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细化实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719人。推进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83件长期搁置、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清零,工作经验被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刊发推广。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异地协作办理等机制,督促21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落实整改,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推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畅通权利人提供证据、发表意见渠道,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29人,妥善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依法维护金融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771人。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1441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539人。坚持把化解风险、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加大洗钱犯罪追诉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案财物追缴、资产处置,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损失。结合办案,向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提出应对风险、完善机制的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平安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031人,提起公诉30197人。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31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4654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6676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起诉毒品犯罪1890人,办理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重大走私毒品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77人,提起公诉859人,办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氏家族”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深挖根治,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53件,提出加强源头治理检察建议110件,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助推“黑财清底”。构建长效机制,以常态化扫黑除恶实现“长效常治”。

  坚决扛起反腐败政治责任。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推动“监检衔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86人,高质量完成马建、白向群、邢云、云光中等中央交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展现了大连检察敢打硬仗、能办大案的良好形象。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共立案侦查34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定不移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检察为民办实事扎实推进

  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从严从快办理违反预防管控规定、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犯罪案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维护疫情防控秩序。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44人,探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保障人民群众食药安全。聚焦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促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救助142人。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将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作为重点,支持起诉189件,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用心化解信访矛盾。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大厅、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行律师在线阅卷,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下访和员额检察官接访制度,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75件次,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对597件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共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秉持“宽容不纵容”原则,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83人,附条件不起诉64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07人。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共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衔接。延伸法治宣教触角,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讲好法治课。依托“莲心工作室”,开设未成年人网络播客《检察官说法》,推出428期,收听人次达103万。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四、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0件,监督撤案248件,纠正漏捕197人,纠正漏诉284人,依法决定不批捕4074人、不起诉3044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7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35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83件次。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提升至87.15%、98.44%。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推进“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949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脱漏管141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413人,对67件超期羁押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民事行政检察不断深化。强化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43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68件,案件再审改变率达95.12%。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1710件。对186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86件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涉案标的达5.5亿元,某重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某托老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推进。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等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02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61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890件,提起公益诉讼64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0余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77万吨,追偿治理恢复费用100余万元,追缴国有财产1425万元。“公益诉讼+网格员”模式被评为辽宁省“基层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办理的涉军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作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精心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研究制定《新时代大连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意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强化对基层建设的监督指导。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机制,全面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完善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促进规范公正高效司法。

  着力提升专业素能。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等模式,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和办案一线锻炼,参加援藏、援疆、驻村等工作,促进成长成才。四年来,共有77个集体、118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5名干警被授予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7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升系统内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落实落细查纠整改各项措施,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4人。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并全部按期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通过邀请视察、定期走访、通报情况和邀请参加重大活动等方式,保障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回顾四年的历程,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检察队伍在经受考验中成长进步。市检察院获评“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普兰店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城郊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涌现出一批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周一凡,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王玉倩,全国优秀公诉人钟晓宇、曾腾为代表的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两先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方面还需持续用力,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应用尚需加快推进。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22年主要任务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经开启,未来五年是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大连发展的美好蓝图,也为做好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明确了方向。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把检察履职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推动检察质效提档升级、后续改革更加有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加速推进新时代“两先区”建设、奋力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2022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聚焦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切实将“‘三年过万亿’,检察工作怎么办”大讨论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具体实践,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的检察情怀守护美好生活。紧盯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建设。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三、聚焦强监督提质效,以更大的检察力度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在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着力构建全面充分协调的法律监督新格局,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信。

  四、聚焦转作风树形象,以更高的检察标准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做好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振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效激发基层工作活力,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迈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大连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推动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