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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e说法】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救急”
时间:2020-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是一个有关“救急”的故事。

  李某曾经吸食过冰毒,剩下一小包冰毒尚未吸食。2020年初,汪某和李某通过电话搭上了线,聊着聊着,二人就聊到了毒品。汪某说现在司法机关打击力度大,不好找“货”。李某想着自己手中还有一小包,便提出可以给汪某“救急”。就这样,李某和汪某约定这小包冰毒以800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在公交站点附近交易。

  天网恢恢。就在交易完成后,李某、汪某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称量,交易冰毒0.7克。李某明知毒品而予以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普法知识】孙景利,沙河口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世界、疯狂的世界”,毒品是全球的公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涉毒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都构成犯罪,吸食、非法持有、容留他人吸食等行为也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谨记:莫沾毒品、莫交毒友,莫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