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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立市场监管公益诉讼协同机制
时间:2022-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协作配合,着力畅通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渠道,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常态化联动治理机制,日前,大连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在办理市场监管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市场监管公益诉讼协同机制,这是检察机关着力构建法治化市场监管和推进法治为民实事项目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大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大连检察机关聚焦食品安全,重点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人员刑罚结束后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领域从业禁止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将涉案人员列入食品领域禁止人员黑名单,并注销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审判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实现食药安全犯罪刑事审判信息共享;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清查历史积案;并以此为契机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探索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禁业制度的落实。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和管理工作,经过详实调研,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同机制,从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合力,从严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

  该机制的建立,为开创规范高效、法治化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提供了保障。其中,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明确可定期或根据案情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就公益保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难题,推动公益保护工作健康有效开展。依据案件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向检察机关提供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已办的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线索审查情况应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项行动期间,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专项督察。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明确双方对辖区内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重大舆情等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市场监管领域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检察机关集中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