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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融入“五大保护” 做实“双向保护” 大连检察机关: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时间:2023-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大连检察机关持续狠抓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监督办案一体化理念为引领,全力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以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不断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瓦房店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等四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张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进而纠集另外3人将被害人打伤。鉴于4人都是在校学生,均系初犯、偶犯,该院对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引入专业力量对4人开展心理测评,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犯罪成因及悔罪态度。后经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瓦房店市检察院对张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积极参与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又实施新犯罪行为的另外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则依法提起了公诉。

▲办案检察官开展入所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赠送书籍

大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冷冬冬表示,“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而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依法当捕则捕、该诉则诉,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为实现将精准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大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监内帮扶和跟踪帮扶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从入监、服刑到出监、回归社会开展全链条的帮扶教育,通过手写书信、邮寄书籍、协同家长视频通话、定期回访协助就业等形式,鼓励和关爱未成年犯走向新生。

▲检察官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关押、管理及帮扶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察

积极探索构建“家庭增能、校园复归、社区接纳、阳光伙伴、就业帮助”的帮扶工作模式,通过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和志愿者补充社会调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心理疏导等教育矫治措施,综合分析涉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家庭环境、父母教育等问题,将分析评价结果融入社区矫正,真正实现因人施矫,精准帮扶。

在鼓励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向新生的同时,大连市检察机关更加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从小父母离异的六年级学生小小(化名)被表哥性侵后,情绪极其低落,学业也因此受到影响。为了帮助小小缓解情绪、尽快适应新环境,案发后,检察官及时安排心理老师为小小和其家人开展心理疏导。在得知因小小的监护人变更为其母亲,其父亲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小小的学籍无法迁移后,大连市两级院上下联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协调属地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解决小小学籍问题,保证了其顺利升学。

▲办案检察官着便装走访被害人

对办案中发现的家长教育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大连检察机关还通过及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对遭受监护侵害、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或建议有关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或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开展司法救助及帮扶救济等,不断推动解决涉案儿童生活保障问题。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未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的行为进行训诫,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等。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官对旅馆开展专项检查

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治理。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现状,大连市检察机关通过情况通报、检察建议、协助开展专项检查等措施,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治理;对未成年学生违规租车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向交通局、教育局提出汽车租赁及住宿学生管理的工作建议,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双赢多赢。全年,共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5份。

以“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为牵引,推动预防性侵制度的落实,及时更新性侵犯罪人员信息库,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把好教职员工入口关,共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入职查询6000余人;不定期与群团组织开展交流反馈,对资源整合、经费保障、社工培育、案件线索移送等问题进行磋商,组织同堂培训,扩大参与主体,并与12355平台、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共为未检办案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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