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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 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5-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件管理工作质效,日前,市检察院召开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鹏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李雪竹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安排今年工作。会议强调,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发挥服务党组决策、推进检察改革、保障司法办案作用,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律政策支撑。一要形成案例培育常态化机制。要强化案例意识,遵循案例工作规律,加强案例培、育、选、编,注重在日常办案中有意识地发掘、培育、酝酿和积累,为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产出创造增量。二要打造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品。要结合检察办案,一手抓强化,保持制发规模维持在合理区间,一手抓规范,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把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统一起来。要强化跟踪督促,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复效果。三要产出高质量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立足大连检察实务开展理论研究,既要在检察实践中求实,也要在检察理论上求真,一体深化检察实践创新和检察理论创新。四要抓好推进检察改革落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检察改革,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院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认真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五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养。要把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一体提升检察队伍理论修养、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要为检察理论人才的成长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会议强调,案件管理工作要立足检察“大管理”格局,以切实抓好“三个管理”为主线,构建落实“3+12”重点工作机制,发挥检察业务管理枢纽作用,以高质效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着重抓好“省级”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数据分析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推动向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重要业务态势分析转型升级; 加强重点案件管控,把案件质量管控贯穿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构建以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为重点关注对象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逐步做到“每案必检”。要一体抓实“市级”重点工作。探索以“台账式”管理方式,构建统一的通报、调度、核查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典型案例培育;加强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建立办案机构、人员、权限档案;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审查,确保案件及时流转;实质性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提醒、督促、通报和移送追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加强检察听证及人民监督员统筹管理;推进“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应用;加强案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案管人员“六个能力”。

各区市县院、各派出院分管法律政策研究、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全市两级院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