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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沙龙第三期:如何准确定性“职务侵占”?
时间:2025-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个体工商户能否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是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针对司法实践存在的这些争议,日前,大连市检察院在第三期刑事检察沙龙活动中以“具体行为定性”为主题,挑选“某职务侵占案”作为研讨案例,设置案情介绍、自由研讨、专业点评三个环节,开展交流研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鹏飞,二级高级检察官于咏梅、王玉倩出席活动。活动特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孟晶、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林乐鸣与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青年干警一同交流研讨。

案件介绍环节,承办检察官就涉案员工的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工作流程以及案发时行为是否与职务相关等一系列证据进行了详细阐述。在主持人的引导下,青年干警围绕“如何界定利用职务便利”这一争议问题,认真分析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从刑法理论、实务经验等角度阐述各自观点。现场人员或凝神静听,或会心颔首,在思想碰撞中不断擦出智慧火花,研讨氛围既严谨深刻,又充满思辨活力。

在点评环节,孟晶法官从证据的采信和已有判例的角度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林乐鸣副教授从法学理论前沿的角度,阐述了关于财产型犯罪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提供了从理论研究到法律条文再到司法实践的宏观层面的思考方向。二级高级检察官于咏梅、王玉倩对议题的创新性、研讨成果的务实性给予肯定,认为本次沙龙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司法实践意义。

周鹏飞副检察长围绕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问题对上述案例展开系统性点评。他强调,法律沙龙是青年干警学习的优质平台,有助于提升青年干警分析判断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和办案质效,青年干警要深入研究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规则,把握法律条文精髓,重视证据的收集审查,多角度分析法律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检校共建,吸收高校理论滋养,培养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