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刑事检察一线十二载的历程,刘艳霞始终以砺心明志的信念、励志笃行的韧劲、力行不辍的担当和扎实的刑法学专业素养,在六百余件案件的办理中潜心打磨精品案件、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机制与司法实践相融合的路径,践行新时代检察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刘艳霞,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驻拘留所检察室四级高级检察官。第七届大连市记二等功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2次,两次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承办的案件多次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曾在“辽宁省刑事检察综合指导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撰写的调研论文两次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
在历经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后,2012年,刘艳霞考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自此在刑事检察岗位工作12年。十多年来她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六百余件,长期的一线办案和综合指导工作,使她向着兼顾办案与综合指导的复合型方向发展,为她在检察事业的成长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谨求实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最初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刘艳霞对“公诉人”这个称呼还没有深刻的理解,但慢慢走进检察官这个群体、走进检察事业,她渐渐读懂这份称谓背后沉甸甸的责任。
在以办案压力大、案件复杂程度高“闻名”的公诉办案组中,刘艳霞始终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直面每一个疑难案件的攻坚突破。来到市检察院的第二年,刘艳霞办理了“金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案件涉案金额大、手段隐蔽、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假借经营活动利用国家发展政策实施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刘艳霞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多名嫌疑人跨省流窜、化名作案,足迹遍及浙江、湖北、北京、内蒙古等多个省市,主犯具有多个虚假身份,利用不同身份信息通过线上雇佣人员运营公司,经营期间远程遥控操作、定期销毁账目,案件书证薄弱。到案后,多名嫌疑人数十次供述对关键问题表述不一致、言词证据混乱。
面对陌生的罪名、庞杂的证据,她快速进入角色,一边跟随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学习一边自己钻研。为准确查明事实,她与侦查人员共同制定侦查方案,针对各地书证多被销毁、证人难以查实的问题,迅速与内蒙古、福建等地国税、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引导侦查机关跨省补充、固定证据,及时取得多份关键书证。针对言词证据不够稳定、详实的情况,她多方采集证人证言、详细设置问题,补充提取多人证言厘清犯罪基本脉络,在此基础上对犯罪阵营进行分化瓦解,最终有效固定了言词证据,准确认定了犯罪事实、金额,明确了多家公司、各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和地位作用。庭审中,面对被告人临时翻供的情况,她沉着应对,迅速调整举证方式,巧妙设置个别讯问的问题,运用交叉讯问环节抓住矛盾点,向法庭揭示了被告人辩解的不合理性,有理、有据地予以反驳,最终翻供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
与此同时,刘艳霞在审查中发现,此类犯罪呈现出犯罪群体规模化、上下游分工专业化的特点,她调取了本地相关案件的卷宗,发现涉案人员在全国多个城市分工进行虚假票据制作、“空壳”公司开票、票据信息交换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进一步梳理类案对潜在的犯罪链条进行挖掘,找出了关联行为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侦查机关据此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关联人员补充侦查,多人被判处刑罚。该案办理中,大连市院与内蒙古、福建等地办案机关形成了联动机制,做到了深入、有效打击犯罪。检察办案的“求极致”体现在对每一个细节里倾注足够的专注,越是案件压力大,越是不能放弃对细节的钻研与打磨。分析问题时的反复推敲和穿透办案引发的理解与思考,是对当事人的责任,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刘艳霞曾经选择这份职业的初心,是她从“新人”到“匠人”的成长之路。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基础,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这里直面纷繁复杂的案件现场,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背后,都是基层检察人用专业与坚守书写的责任担当。多年对基层院刑检业务指导和交流的经历让刘艳霞对基层办案人怀有深深的敬意,人们口中常说的“小案”却往往难办,案件压力大、案件类型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每一起案件都直接关系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办小案”能够守护“大平安”。得益于市院对干警的关爱与培养,2023年刘艳霞来到中山区检察院锻炼。她非常珍惜在基层一线办案的宝贵机会,主动参与捕、诉、复议复核等全类型案件轮案。在这里,除了常见、多发刑事案件之外,她还接触到了很多“小众”案件。在办理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时,为解决物种认定难、涉案动物人工繁育与原始进口混同、相关法规对保护等级的认定不一致等问题,她引导侦查机关赴海关、林业、档案等部门和进出口公司等多家单位调取原始书证,与云南、山西、南京等地鉴定机构细致沟通鉴定问题,最终夯实证据链条,精准起诉。相关办案经验被司法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刊发,产生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日,是检察办案人的常态,从检十二年在一桩桩案件、一本本卷宗中留下了她以青春之姿奋斗的汗水,筑下了她追求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
挺膺担当做改革创新的探索者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我觉得不仅要能办案、会办案,还要理论结合实践,探索更深层面的法治问题。”刘艳霞始终这样想,在实践中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大连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此项试点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需要在没有任何成熟经验可参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起一套新的办案制度,既要创建新的办案机制又要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相融合,其中涉及大量实体、程序性内容,贯穿侦查、检察、审判的各个细小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面对异常艰难的改革任务,刘艳霞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在全院和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试点工作。
面对这个全新的领域,工作组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台工作办法,形成指导全地区的办案指引。“案多人少一直是基层院的困境,而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正是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价值之一。与单纯办案不同,起草《工作办法》是制度构建,需要对实际办案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有充分的认识和解题思路,需要对这项制度如何融入整个法律体系中有理性的归纳和判断,还需要以专业的法律逻辑将制度解读、描述成为办案指引。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二者兼顾不可偏废,这是大连试点工作最初的基调。”回忆当时的试点历程,刘艳霞说道。
为了充分实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价值、有效发挥试点作用,她和同事们认真研究相关理论与法律法规,细致分析试点制度与现行办案体制可能产生的矛盾点、一一理顺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全新的办案流程,力求最大限度地将试点制度与现行办案机制融合探索,最终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构建起一套认罪认罚实践操作体系。经过数次易稿,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从控、辩、审三方角度多次讨论修改后,市检察院联合五家单位形成会签,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之后又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两级检察机关具体适用的《实施细则》,达到了“理顺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细节、强化法律监督”的三个基本目标。针对“二审启动的实体及程序性条件”“被告人反悔上诉应如何处理”“检、法两院量刑不一致应如何解决”等焦点问题,大连地区率先形成指导性意见,在全国推进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制度出台后,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刘艳霞和同事们通力协作,又率先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指导完成了省内首批认罪认罚案件、首例不起诉案件、首例二审案件等典型案件的办理,并探索出“法律文书精简化、办案流程集约化、检律配合高效化”的特色办案模式,形成了具有借鉴意义的试点经验。
2018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如今两级院认罪认罚案件占比已稳定保持在80%以上。四年的实践探索是刘艳霞系统审视自己多年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阶段,她将工作中的思考落于纸上,撰写文字综合材料等40余篇10余万字,其中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问题解析》等理论文章,多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并被全国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学术论坛研讨会采用。
厚积薄发做公诉事业的追梦人
刘艳霞所在的大连检察刑事检察团队,是一个有着“传帮带”优良传统的团队,在前辈们躬身示范的引领下,她专业知识的积累更加深厚、法学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在严格履职、依法办案的同时,她先后参加了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大赛、论辩赛、综合指导业务竞赛等赛事,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第一名,并在“全省刑事检察综合指导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刘艳霞在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综合指导组工作期间,长期从事综合协调、重点业务数据调度等工作,在刑事检察运行态势、重点数据、类案分析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撰写并下发各类分析报告40余份,为刑事检察工作规划、风险预警提供了有益参考。“通过个案指导和类案分析,加强刑事检察实践和理论研究,既能锻炼办案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分析研究、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检察工作的各个阶段,经历的每一步都是成长。”刘艳霞说道。
多年来边办案边思考边总结的工作习惯,使刘艳霞认识到,公诉人办理的每一起个案,都是观察社会问题的显微镜,重复出现的作案手法,多发、频发的类案问题,是开展专项类案监督的“切入点”,通过总结办案规律,可以研究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法律、法理、社会治理问题。在推进轻伤害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中,刘艳霞参与制定《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参与建立“大连市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助推建立“大连市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检察院工作室”。围绕工作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最高检主办期刊《检察工作》刊发。在开展某一类案专项监督行动中,组织两级院对4000余件案件开展核查,聚焦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执行等环节的八个重点监督事项开展专项监督,形成的专项监督行动有关情况报告,为该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刘艳霞:在学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他以专业的素养、执着的精神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匠心”是阅卷时多停留的一秒目光,是文书上反复斟酌的那个标点,虽琐碎但值得,虽简单但纯粹。法如明灯,燃灯者,光亮来自内心。我将一直在检察工作的道路上奋力学习、探索,尽我之力去照亮需要正义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