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14载,周民廷历经刑事、民事行政、控申等多个岗位的磨砺锻炼,铸就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与过硬的业务能力,岗位虽变、信念如初,他始终以热爱为炬、以担当为责,怀揣“如我在诉”之心,用心用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检察蓝”的荣光在每一次履职中熠熠生辉。
周民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获得辽宁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撤销违规行政许可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武某某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先后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辽宁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高质效办案的践行者
周民廷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的价值追求,从事审查逮捕工作五年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近500件,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后,曾一年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29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通过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的业务积累,周民廷练就了扎实的办案技能和不畏困难的斗争精神。
丁某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该案涉及人数多,犯罪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复杂,证据材料堆积如山……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周民廷迎难而上,在引导侦查工作中,他认真梳理该案全部35节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对全部证据进行统筹归类,完整准确地展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及发展过程,为案件提起公诉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庭审过程中,周民廷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讯问,准确区分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并通过多媒体举证方式,全面、清晰地展示了涉案证据,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获审判机关生效判决确认,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在办理王某某行贿案时,面对王某某对自己行贿事实“零口供”的情况,周民廷没有丝毫退缩,他充分落实协作机制,建议办案机关调取比对银行流水、询问证人等取证手段,最终成功指控王某某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巨额现金的犯罪事实。
有温度的司法守护者
2019年,因工作调整,周民廷开始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刑事检察工作的经历使他积淀了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的能力,能迅速捋清事实,从群众多样复杂的申诉理由中精准把握申诉要点与核心诉求,不做简单的“二传手”。在办理非法集资信访案时,他逐一认真听取集资参与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指导信访人补充信访材料,及时向办案部门沟通反馈,以实际行动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群众的诉求,他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期待,被申诉群众赞誉为“有温度的检察官”。2023年5月,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来到检察院,为身患重病后被丈夫抛弃的女儿南某求助,老人的哭诉声让周民廷的心里沉甸甸的,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在一番耐心询问后,他主动陪同老人去看望南某,在详细了解核实其病情、经济状况后,帮助老人到辖区派出所报案。鉴于南某急需治疗费用,周民廷提前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向南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在认定遗弃事实成立后,周民廷全面了解各方当事人意愿,在对南某丈夫进行释法说理和耐心感化后,南某丈夫承诺继续照顾南某并撤回离婚诉讼。基于南某丈夫的悔罪表现,且已取得南某及其父母的谅解,开发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南某丈夫不起诉。在对南某一家回访时,南某父亲激动地说道:“感谢周检察官救了我女儿,我对女儿的未来放心了!”
在办理刘某某信访案时,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刘某某每周至少一次到检察机关信访,他每次都耐心接待、讲解案情,并做好其心理疏导工作,最终,这份持续的专业与真诚打开了刘某某的心结,主动息诉息访。
周民廷: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在学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时,我感受最深的是,他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认真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案件,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努力做一名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新时代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