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并且其犯罪时已满16周岁,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22日,大连普兰店市检察院来到第十五中学,为该校师生模拟了一场刑事审判庭审。
“讯问、举证、答辩、公诉意见等诸多环节一应俱全,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警等角色无一缺漏。我们希望以这样生动的形式,让同学们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更能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普兰店院政治部主任姜永敏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2014年,该院联合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团委等单位,在多所中学开展“大手拉小手、守法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模拟庭审及法律宣讲活动。为了避免说教式的生硬教育,检察官们侧重以案释法,以情说理,由此剖析犯罪原因、阐述犯罪危害,这样贴近未成年人心理的做法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举措,将法制教育向家庭、向社会延伸,为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为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