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作为辽宁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大连市检察院,组织全地区475检察官参加了全省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入额考试。
据悉,在全省检察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被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将更加突出,司法岗位职责也将更加明晰。
本轮入额考试内容紧贴检察实务,以办案能力为重点,全面考察参试人员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甄别证据材料、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能力。
为保证考试严肃性、严谨性,本轮入额考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考试和监考。辽宁省检察院派出巡考组进行巡视,严肃考风考纪。大连市院对入额考试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院工作要求,由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并邀请本地省级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考场进行监督巡查。考场全程监控录像。
考试结束后,辽宁省检察院将组织人员封闭阅卷,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考核,最终产生拟定的入额人员名单报省院党组决定后,提请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入额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