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市院副检察长杨培泉听取了2017年全市民事行政海事检察工作要点和各基层院工作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做好2017年民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抓好诉讼监督工作。要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树立敢于监督理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适用调查手段,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犯罪线索,确保全地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要抓好一审办案工作。各院要科学和理性地把握受案标准,对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及时向市院汇报,依法抗诉监督;
三是要抓好执行监督等同级监督工作。要积极探索强化执行监督工作和增强监督效果的方式,有效开展执行监督,加大检察建议的适用力度,加强建议提出后的沟通跟踪,确保监督落实到位。
杨培泉副检察长最后强调,在全国“十四检”提出的“检察监督体系”五项机制中,民事、行政检察占据两项。今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检察职能的调整,检察监督应理性回归到诉讼监督本位,提升民行检察监督在检察工作中的地位,对彰显检察监督宪法定位、夯实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具有更加重要意义。两级院民行部门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和“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推进大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