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进行时
时间:2021-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大连市检察院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促使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民尊崇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宪法宣誓】
  

  12月3日,市检察院组织干警代表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干警们在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海军的领誓下,面向国旗,郑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朗读】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于晓霞作为大连检察干警代表参加辽宁政法新媒体“宪法朗读”活动。

  【普法宣传】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莲心工作室”制作一期面向未成年人的“致敬国家宪法日”专题普法节目。

  节目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

  ★宪法作为根本法,与未成年人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宪法之中关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权以及儿童受国家保护等规定,均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

  ★宪法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细化和补充。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依据宪法而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部法律,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层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未成年人将在成长道路上践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可以有效维护自身、集体和社会的公共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大连市检察机关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质效,在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积极引领社会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推动全民树立宪法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