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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新举措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维护安商惠企法治环境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列明22项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以检察能动履职,着力为大连加快“两先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自觉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

  成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清单化明责、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工作理念从“办得对”向“办得好”转变,追求极致、止于至善,切实担负起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批捕、起诉职能和一体化机制优势,重点打击侵企扰企的“行霸、市霸、村霸、路霸、车霸”和插手征地拆迁、破坏生产经营、阻碍建设施工、盗抢生产建设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严格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合同诈骗罪等涉企犯罪案件,不断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在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基础上,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立足办案深入剖析风险点、薄弱点,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推进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大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作用,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健全完善涉企知识产权案件“三检合一”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为促进提升全市创新驱动能力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服务保障。

  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扎实推进开展涉民营企业强制性侦查措施监督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和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整治,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涉企业经营者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大力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领域专项行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海洋”“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的开展,为“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保障。

  细化服务举措,维护安商惠企的法治环境

  升级改造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综合性”检察为民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一体化的检察服务。开展“问需于企”专项行动,建立联系企业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宣讲法律政策,帮助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问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推深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相关部门加快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组建本地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完成情况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门办理制度,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专项活动,实现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流程提速、监督提效”。积极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专项行动,对侵害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的案件,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