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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连新实践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5日,市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大连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参加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焱出席活动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鹏飞详细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五年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参会代表和委员对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民生公益保护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战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德斌表示:通过近距离、多层面深度参与到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我市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为推动,在涉及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民生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多项工作中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在诉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特别是聚焦“三农”等领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省人大代表、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小学教师、“益心为公”志愿者时岩以及省政协委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新等各位到会代表和委员,就海洋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和综合司法保护、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周焱检察长表示,将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将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吸纳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同时强调,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断“答新题”“解难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方向上讲政治、在大局中谋发展、在有为中求实效、在探索中强自身,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连新实践。坚持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适应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党和国家治国理政要求,发挥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治理效能,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扎实办好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案件,稳妥拓展“三品一标”生态农产品、知识产权、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公益诉讼新领域,结合地域特点,不断打造“大连海洋检察”品牌,以个案办理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大连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特别是生态环境、“三农”、食品药品安全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更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更加有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依法行政,认真研究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基层治理,凝聚全社会合力,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持续扩大公益诉讼多元参与,营造维护社会公益的良好氛围,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中,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们还先后参观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数字检察中心、司法鉴定中心,观看了大连市院制作的公益诉讼宣传片,深入了解大连检察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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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始终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等工作理念,切实担负起“检察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注重办理社会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公益损害案件,通过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自我纠错,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0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347件,提起公益诉讼73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约204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60余公里、水域面积1000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3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70余万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两级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提供优质公益检察服务。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村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三农”领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黑土地 守护大粮仓”等专项活动;依法能动履职,解决突出民生公益问题。持续跟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完成,依托“河(库)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新模式,形成河库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推动解决水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机制。以办理涉案斑海豹保护溯源治理案为契机,成立“驻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联合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检察院探索建立跨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军地协作,推动解决了最高检交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反映的驻军某部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和某海域军事“两区”保护问题公益诉讼案,依法维护了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扩大公益诉讼多元参与,助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五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336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网格”机制作用,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打造专业化快检团队。针对办案情况,分析相关领域特点及规律性趋势性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促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完善监管,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