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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机关2人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时间:2023-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最高检按照修订后的《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评选和管理使用办法》,组成评选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考核、调整、增选,确定209人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其中大连市检察院隋莉莉、开发区检察院徐光岩入选。

隋莉莉,现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以来,先后在侦查监督处、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法律政策研究室任职。获评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辽宁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荣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奖2次。

自2020年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以来,该同志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调研全过程,深入检察实践,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检察改革和司法办案等问题进行研究,引领、创新检察实践。近年来,该同志撰写的20余篇调研论文获国家、省级及市级奖励,10余篇调研成果在《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等知名期刊发表,主持、参与最高检课题1项、省检察院课题2项、市法学会课题2项。撰写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及防治对策》等多篇论文分别被中国犯罪学学会第三十届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学会第十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等采用。

徐光岩,现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首批、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首批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大连市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获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省优秀女检察官、市“巾帼建功标兵”、市“三八红旗手”、市十大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8次、嘉奖8次。

从检以来,她始终扎根业务实践,坚持勤学善思、笔耕不辍,共有60余篇调研成果在《人民检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法学报刊发表以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等学术会议交流,30余篇次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检察调研成果,承担最高检和省院课题23项并多次获评省优秀课题,参与最高检书籍编写,制作调研类精品课程,多项调研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检察研究参考》《检察调研》采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2023年两次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