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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检”说法丨假“维权”原来是个真“陷阱”
时间:2023-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讲述百姓身边真实案例,教您免受不法侵害。聊“检”说法今天关注:假“维权”原来是个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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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一个偶然的机会,蔡某得知,如果在食品中吃到小虫、钢丝之类的异物,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商家进行10倍赔偿,遂决定以此“碰瓷”进行讹诈。于是,蔡某通过网络订餐购买了价值40元左右的外卖食品,吃了一半之后,她将准备好的细钢丝放进了原本没有问题的菜里,还伪造了嘴被刮破的假象,并拍照联系商家索赔,要求退款并以10倍的价钱进行赔偿,否则就要拨打“12315”投诉并在网上“曝光”,商家为了维护正常经营被迫退赔了440元。

得逞后蔡某尝到了“甜头”,遂以相同的“剧本”和“道具”故伎重施,接连又对附近15户商家实施了类似行为。遭到讹诈的商家虽然很疑惑,但均害怕影响声誉,并且认为追究起来比较麻烦,于是都选择了赔钱来息事宁人。后来,有的商家将此事发到了微信群里,提醒其他人注意。于是,当蔡某再次作案时,被店员识破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案发,蔡某在短短3个月内共计敲诈16次,勒索金额超过7000元人民币。

日前,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蔡某提起公诉,该案已开庭审理,蔡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检察官提示:

就餐时在食物中发现异物向商家索赔,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并不意味着这项权利可以被滥用,以此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经营者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在保证食品安全和不侵犯顾客隐私的基础上,可以在店内安装监控设备来获取证据。

此外,遭遇投诉要正常应诉,而不是本着“花钱了事”的态度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