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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会】案鉴丨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督促规范政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4-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2024年省“两会”召开前夕,我们在省检察院宣传矩阵开设“案鉴”栏目,选取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获评的最高检典型案例进行展播,全面展现辽宁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通过履职办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生动实践。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督促规范政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例入选最高检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保障性住房个人信息 政务公开 去标识化处理

【基本案情】

“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公示了2013年至2022年期间多个公租房项目申请公租房保障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等信息,公开的各类名单包含有公民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门牌号、申请家庭人口情况、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等信息,共计87000余条。上述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未进行任何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2年5月12日,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上述问题线索,经沈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于5月18日立案调查。经查,沈阳市保障房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对足以确定公民身份的个人敏感信息未依法进行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致使87000余条个人信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5月31日,大东区检察院向沈阳市保障房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已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审查力度,对本案涉及的个人信息及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与大东区检察院座谈会商并达成整改共识。随后,该部门就双方共商的整改方案向上级部门及审计部门请示批准后,对“沈阳市住房保障网”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排查,组织对各工作网站开展全面排查,并对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采取点对点的去标识及隐匿化举措。对已超过公示期限的信息,立即从互联网上撤除;对后续要进行公示的信息,通过办公软件程序设计,将信息上传网络之前先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

2022年8月,大东区检察院进行跟进监督,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发现网站公示的所有涉及公民个人的信息,均已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实现了去标识化处理,对非必要公示项目不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均按照整改后标准执行,公益损害风险已消除。

2023年3月30日,该案入选最高检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