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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军暖人心 联合救助送温情
时间:2024-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2月2日,某部现役军人王某某与所在部队领导专程来到大连市,向辽宁三级检察机关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和辽宁省院、大连市院以及金州区院相关人员围绕司法救助协作工作开展座谈。

2023年10月,沈阳军事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某部军人王某某的母亲受到犯罪伤害但未得到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辽宁省检察院。由于原案发生在大连市金州区,该线索逐级移送至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办理。

金州区院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王某某的母亲因一起故意伤害案致重伤,加害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需赔偿经济损失,但加害人未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的母亲早年丧偶,独自养育一子一女,现患有多种疾病,常年服药,因本案致重伤,自行支付医疗救治各项费用,欠下大额外债。身在部队服役的王某某,内心非常痛苦。

金州区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的母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其系现役军人军属及农村困难妇女,属于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金州区院与大连市院、辽宁省院启动三级联合救助。同时,大连市院、金州区院将该社会救助线索移送相关妇联,妇联组织给予了相应社会救助,大连市院还与市慈善总会运用“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王某某母亲进行了补充救助。

座谈中,与会人员针对此次军地协作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救助案件后续工作的延伸情况以及军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长期协作机制的建立进行了讨论。

辽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关荣华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国家司法救助过程中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守护‘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等相关专项活动的情况,并表示“将以此次与军事检察院的合作为契机,将军人军属纳入到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建立起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的长效机制。”

大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雪竹表示:“通过该案的办理,让我们感受到了部队对战士们的关心和关爱,用最真诚的心解决官兵家庭的实际困难,这让了解这个案件的每个人都很感动。大连检察机关将加大和军事检察机关及军队的相关协作,将检察温暖也传递到那些最可爱的人身边。”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连检察机关将与军事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军人军属司法救助衔接相关长效协作机制,同步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充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最可爱的人”充分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温情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