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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实现耕地资源与民生民利统筹保护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近年来,庄河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服务保障大局,找准耕地保护与检察职能的结合点、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着力点,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灵活运用督促拆除违建复垦土地、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等方式成功推动行政机关办结多起土地违法领域强制执行案件,打通耕地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实现执行整改与保障民生“两手抓、两手硬”。

庄河市某镇某村村民李某(化名)于2015年开始在村里从事肉鸡养殖。2020年5月,为扩大养殖规模,李某通过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取得资金,扩建了养鸡大棚。但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李某建设鸡棚所占土地为耕地,因其法律意识淡薄,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占用耕地开展“非粮化”畜禽养殖活动,构成违法占用耕地,被责令拆除鸡棚、恢复种植条件并被处以罚款。李某虽缴纳了罚款,但一直不愿配合拆除工作,案件执行工作一时进入僵局。

2023年9月,庄河市检察院利用自主研发的农用地资源保护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发现了李某违法占地案件未予执行的公益保护线索后,便立即前往李某的养殖场开展线索初核工作。

为促成耕地资源与民生民利统筹保护,庄河市检察院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公益诉讼干警先后走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某镇政府等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查明李某养鸡棚所涉地块的地类已为设施农用地。2023年11月,庄河市检察院依法向某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在符合现有土地法规政策的情况下,依法申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同意后履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职责,消除其违法占地状态,实现土地用途管制与农村产业、农民增收统筹发展。后经镇政府申请及出具批复文件,李某1500余平米的养鸡棚作为设施农业用地通过备案审查。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李某修建养殖场围墙、栽植防疫林,确保符合养殖隔离条件。


为推动“裁而不执”引发的耕地保护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庄河市检察院一方面向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敦促其在充分考量违法占地位置、原因、地类等因素的基础上,坚持“一案一策”,分情形采取强制拆除、调整地类、占补平衡等方式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后经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裁执分离”案件专项执行工作组的持续工作,目前已完成47件案件执行工作,挽回耕地资源100余亩。

另一方面同庄河市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违法占用农用地“裁执分离”案件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试行)》,对裁定送达后超过三个月未反馈执行情况的,法院同步移送线索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根据调查情况,适时启动监督程序,共同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又是一年春耕时,广袤的田野上,生机盎然的春耕画卷正由南向北徐徐展开,“仓禀实,天下安”,保护耕地,守好沃土良田,下一步,庄河市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协同推进耕地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创新思路、主动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