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代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就我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精准监督为导向,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大连全面振兴新突破。
大连民事检察部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优生效裁判监督,做强虚假诉讼监督,做深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做实民事执行监督,不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868件,提出监督意见1377件,抗诉再审改变率94.0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3.58%,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99.43%,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97.87%,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19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4亿元,共有3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例。
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后,提出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全面维护司法公信力;规范监督机制运行,不断夯实民事检察监督根基;健全指导协作机制,着力强化监督效果和司法权威等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深化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民事检察管理机制;加强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民事检察产品,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