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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 用刚性制度加强自身反腐建设
时间:2017-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上级院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吴喆强调,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反腐倡廉的中坚力量,检察机关更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检察官责任制督察机制,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检察人员家属插手、经营与检察人员职务行为相关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规范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案管、控申等部门与纪检组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严格执行《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真正使“隔离带”“防火墙”发挥作用,全力建设一支让组织放心、群众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

  

 

  观看《2015年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再警示、再教育。

  

 

  市院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监察室主任以及部分市检察院特邀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