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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长们带头办理公诉案件
时间:2017-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审阅卷宗、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主要证据、听取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意见、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按照严格规范的案件办理程序,大连市两级院首批入额的检察长们,在市院吴喆检察长的带领下,身先士卒,为员额内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办理案件做出了表率。

  截止6月15日,两级院员额内领导干部共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各类案件1594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7件,有12件为审查起诉案件。

  按照《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员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员额内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首例、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或证据运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和上级院交办或本院提办的案件。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吴喆检察长又召开专门会议,对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办案提出明确要求,即6月底前各基层院检察长必须亲自办理一起出庭公诉案件,他本人也将选择一起疑难、复杂公诉案件亲自办理。

  号令发出,即刻行动。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多罪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摆上了吴喆检察长的案头。在日常繁忙的管理工作之余, 5月24日、6月14日,吴喆检察长两次到市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其对起诉书指控事实的意见;6月13日,吴喆检察长又约谈了辩护人,听取其对于起诉书的意见;为保证庭审质量,6月22日,吴喆检察长参加了由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组成的庭前会议,就庭审中的有关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据悉,该案将于6月末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