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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强力督导,全面推进重点工作
时间:2020-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需要,自4月初起,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年初制定工作部署基础上,组成由院领导带队的三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区市县院、派出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围绕市院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现场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掌握被督导院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推进情况。工作中,督导组把帮助各院解决短板问题和实际困难作为首要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建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院党组均能高度重视,组建专案团队,保证办案力量,确保案件质效。院领导做到靠前指挥、审查把关、沟通协调和指导监督。各院均能够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的相关规定,所介入案件均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持续跟踪办案进度,通过引导侦查方向、严把证据关,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通过“并联式”办案机制和“嵌入式”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环节间的有效衔接,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和判决。督导组建议各院进一步提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水平,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二、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各院能够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确定专项工作联络人、建立逐案反向筛查等工作机制,确保认罪认罚工作“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落实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灵活采用电话、视频和书面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报数据规范、及时、完整、准确。督导组建议各院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质量、与值班律师沟通衔接等方面做到更加细致规范。

  三、关于提高办案质效工作

  各院组织公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切实贯彻落实《大连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质效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详细列明退查提纲,具体说明退查事项、要求、依据、理由,具有可操作性。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受理后加强沟通、一次退补后跟踪进度、严格控制二次退补等方面,提升退补质效。实行办案监管制度,切实将降低退查率、优化“案-件比”情况与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挂钩。督导组建议各院进一步强化退查提纲说理性,强化检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

  此外,督导组还对各院的信访接待工作进行了督导,建议各院加强预警性和动态性信息收集掌握,在建立经常性、滚动性台账的基础上,确保责任到部门、到人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督导工作结束后,市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督导组第一阶段工作汇报,在肯定督导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吴喆检察长代表院党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维稳信访工作,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梳理、稳妥应对;二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和提升检察监督实效;三要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联络人和专人逐案筛查机制。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四要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高检院提出的降低退查率、优化“案-件比”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案件退补率,提高补充侦查提纲的针对性、说理性。

  根据督导专题会议决定,市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督导工作,适时对各基层院的整改落实提升情况进行“回头看”。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提质增效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切实提升各项检察工作质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