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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对下半年各项检察工作再部署再加压
时间:2020-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暨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两级院班子成员、副院级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参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喆代表院党组做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1-6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4人,提起公诉314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件,督促撤案6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26人;提出刑事抗诉14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不当案件1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9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55件。

  上半年工作主要特点:

  一是政治建设抓实抓牢。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法治信访深入人心。

  二是疫情防控有条不紊。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市院党组及时制定下发系列文件,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细化防控措施,形成了市县两级院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疫情防控体系。春夏两季,两级院党员干警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奋战在社区防控、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前沿阵地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第一线,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办准办好各类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护航复工复产,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向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印发审议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六清”行动和“双清零”目标,强力推动案件办理,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0人,起诉307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2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8份。成功办理了我市首起“套路贷”涉黑案、“徐氏家族”涉黑案、徐某某等5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化解“疫情综合症”: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若干意见》,严惩扰乱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诉讼监督并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因疫情衍生的民商事纠纷、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各类涉检法律问题的预研预判,稳定社会预期,减少社会矛盾。

  依法惩治腐败:加强监检衔接规范化建设,共批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28人;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及时收集、核查、规范处置案件线索,推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把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号工程”,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8人。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团市委、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全面启动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受理。

  四是队伍建设夯实有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着力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民主评议、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建立线上、线下互补的综合培训体系,保障和满足疫情期间以及常规状态下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位,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会议提出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联防联控。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动员起来,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

  二、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要依法准确办理涉疫案件。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把握好法律标准与司法政策,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深刻认识“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要对妨害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从严从快追诉,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要充分考虑涉案企业经营发展,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推动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要继续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积极推进“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依法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和洗钱罪的打击力度,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政治、社会风险。

  (四)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345计划”要求,一方面继续加强“深挖整治”,推动案件攻坚;一方面健全“长效常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

  (五)要下大气力加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民事检察要实现精准监督,优先办理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案件和监督一案促进一片的案件。要做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等问题。要加快公益诉讼办案节奏,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案件。

  (六)要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率。对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进行再分析、再研究,有的放矢推进工作;保持刑事诉讼监督数据增长势头。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将诉讼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一体提升办案、监督效果;坚决降低“案-件比”指数,落实好周调度、月研判,分类通报制度,有效传导压力。

  三、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进一步压实抓紧“两个责任”

  (一)要把主体责任压得更实。两级院党组要带头,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研究、常部署,逐级压紧压实、传导责任,准确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早发现一般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要把监督责任抓得更紧。两级院党组要旗帜鲜明、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立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更加有力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三)要狠抓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全市检察机关中存在的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为着力解决和彻底根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