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你加黑油了吗?【大检e说法】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成品油作为一种特殊、高危、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性物资,其经营关乎公共安全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近年来,非法经营、存储、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成品油市场交易秩序,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已成为重大的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污染隐患。

  近期,大连市检察院对全地区2018年以来办理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梳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多为违法犯罪分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低价获取劣质成品油,通过固定场地及存储设备的黑加油站点或者油罐车及非法改装车拉载油桶、油罐流动送油等形式,非法经营劣质成品油,非法经营数额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为什么“黑油”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发现 “黑汽油”“黑柴油”价格仅为正规市售油品的一半左右,低廉的价格导致买方需求居高不下,买卖双方相互配合,交易隐蔽,进一步增加了打击难度。

  打击“黑油”,仅仅盯住上游犯罪分子还远远不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钟晓宇警示和劝告黑油经营者和私加“黑油”的车主,“黑油”危害大、隐患多,切莫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黑油”的危害:

  1、使用非标油品和“黑油”,严重的能使车辆产生爆震,造成机械磨损,而且耗油多,还容易堵塞车辆的燃油系统,加重积碳,对发动机造成损坏。

  2、“黑油”加油站点和设备没有任何消防手续和设施,随时可能引发爆炸或火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黑油”较多掺杂伪劣变质油,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4、非法加油导致税款大量流失。

  再让我们来看看加“黑油”巨大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你没看错,买卖双方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私加“黑油”的车主也可能会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和从业单位,自觉做到懂法守法,杜绝“黑油”,从我做起,打击黑油、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