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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时间:2020-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4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中,普兰店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是大连市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近年来,市检察院切实担当责任,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精准指导,着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忠诚干净担当”、“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主题教育等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实施“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出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四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激励检察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2016年以来,普兰店区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和服务营商环境先进窗口单位等荣誉,2017至2019年连续3年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

  全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该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与金融系统联动,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指挥中心,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分片联络、现场调研、法治讲座、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建立全市五个涉农地区 “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并得到中央督导组和上级院肯定。

  以精品案(事)件提升检察公信力

  先行探索“捕诉侦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工作成果被《法治日报》《中国检察官》杂志刊发;作为大连市唯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院,办理了辽宁省首例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案件,被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率先在全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室,通过办理大连市碧流河水库行洪安全及水体污染防治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了大连市水务局开展打击涉河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超市散装食品不规范销售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办案经验被高检院采纳转发;办理的不履行校园周边商店向在校学生出售香烟公益诉讼案件,在2020年度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被通报表扬;疫情期间办理的护航学校复学未检公益诉讼案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和《辽宁日报》等媒体刊载。

  在攻坚克难中锻造检察铁军

  该院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规范强管理,以素质促形象”的理念,教育为先导,监督为保障,竭力挖掘潜能,做好“人”字文章。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干警为主体、以部门为基础的责任网络,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做到教育常态化,防控规范化,监管严格化。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思想交流会、主题宣讲会、“头脑风暴”比赛为载体,丰富干警生活。开展传统教育,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干部在线教育,创办“普检讲坛”,与高校互建社会实践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庭审观摩、业务竞赛、案件评查等活动;注重检察宣传,“普兰店检察”微信公众号在“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多次名列全省检察系统首位,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先后有12名干警被省级以上单位立功表奖,涌现出了大连市“廉洁从检标兵”、大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十佳公诉人”、“十大检察业务能手”和普兰店区“廉政标兵”、“莲城卫士”等一批优秀干警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