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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我们又进了一步
时间:2021-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切实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过程,充分保护其知情权、参与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案件办理质效……日前,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案件后,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告知工作,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了该案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相关义务。了解详情后,被害单位委托代理人向办案的检察官表达了真诚的谢意。

  贵州茅台是我国酒类知名商标,茅台酒的市场销售价格不菲。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某为了谋取利益,自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使用少量真酒勾兑成大量假酒,再包装上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外包装进行销售,共计销售假冒的茅台酒205箱2460瓶,累计销售金额共计13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受案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查找到了该企业知识产权人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与其进行了电话联系和沟通,详细告知了正在办理的案件进展情况和其享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提供与本案相关犯罪线索、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等12项诉讼权利,以及作证、如实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辨认本案涉嫌侵权产品等5项义务。

  

  “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大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以往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的被侵权人除鉴定产品真伪外,基本不涉及其他的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程度较低。通过告知工作,不仅能进一步引导权利人维权,推动权利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参与诉讼,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复杂、新型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提速办理,提升案件的办理质效,促进案后损失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节省权利人维权的成本。”

  今后,大连市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进一步加深权利人参与诉讼的程度。在告知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通过权利人参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庭前会议、庭审等方式,充分保障权利人充分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空间;进一步探索被告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积极尝试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弥补权利人的损失;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案件办理的质效,在全力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助力大连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