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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职 强化监督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2月7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喆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2020年检察工作。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基调,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协力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出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意见》,从严从快惩治涉疫犯罪。预研预判因疫情衍生的民商事纠纷、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法律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细化防控措施,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0项措施,共起诉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犯罪395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共督促侦查机关撤案46件,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金融安全风险防范,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94人。与金融监管部门签署《反洗钱工作协议》,起诉涉农扶贫领域各类犯罪 25人。推行“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决定救助金额111万余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73人。部署开展“垃圾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4.7公里,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8707吨。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平安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18人,提起公诉7215人。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79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20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78人;起诉涉毒犯罪386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六清”行动,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435人。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氏家族”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4件。推动“打财断血”取得显著成效。制发检察建议50份。

  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62人。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10人。

  依法依规做好群众信访。严格落实“两级检察长抓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办理群众来信1090件,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共组织检察听证56次,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依法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44人。作为全省唯一市(分)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三、坚持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5件,督促撤案112件,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诉79人,决定不批捕251人、不起诉179人,提出抗诉107件,提出纠正意见83件次,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77件。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严防脱漏管和再犯罪。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优化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97件,提出提请抗诉9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再审案件改变率94.5%。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38件。对15件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5亿元。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发布《大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4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1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490件。在全省检察机关首推“公益诉讼+网格员”监督新模式。推动解决驻军某部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获得全国人大代表满意评价。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引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基础。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年适用率81.1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创新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7期,受训人员2267人次。持续推进争先创优,全市检察机关有26个集体、11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赵平、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王玉倩、全国优秀公诉人曾腾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普兰店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系统内政治巡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二要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三要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四要以更高的廉政自觉从严治检、规范司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