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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虚假诉讼监督创佳绩
时间:2021-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两级民事检察部门聚焦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民事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重点工作,更新理念、精准办案,打造精品、注重实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以来,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审查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50件,抗诉、提请抗诉25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5件,2020年再审改变率为94.5%。围绕127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案件开展了细致扎实的服判息诉工作。

  在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的同时,大连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取得较好效果。2018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线索105件,提出抗诉4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检察建议18件,收到再审判决58件,改判5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亿余元。

  一、多点发力,精准挖掘案件线索

  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和非法放贷行为专项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化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实行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双移送、双反馈。对查办的黑恶势力案件中的“套路贷”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和非法放贷行为专项监督,及早进行排查,深入挖掘线索,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及其他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16件。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定期与刑事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将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拓展案源,在一起诈骗案件中发现了杨某、祝某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与刑事案件同步跟进监督。普兰店区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与刑检部门的配合,在一起套路贷刑事案件中发现了10件涉嫌民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借助案件管理部门的数据优势,发挥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查询功能,检索虚假诉讼相关刑事案件。如王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串案即通过业务应用系统筛查发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刑事侦查阶段掌握线索并开展外围初步调查,又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同步依职权及时受案审查。查明了王某某串通他人,利用虚假诉讼手段套取公司资产7800万元,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向审判机关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及提出抗诉。

  二、多管齐下,健全调查核实机制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询问、委托鉴定、查询账目等调查核实手段,对民间借贷、劳动报酬、建设工程等易发高发领域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办理了多起数额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形成“深入调查+移送侦查”为主线的调查方法。

  如大连市院提请抗诉、省院支持,最终获得改判的大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某物流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虚假诉讼案件相对少见,该案事实真相又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当事人相互串通陈述一致,涉案证据经过恶意处理后真伪难辨,仅凭常规卷宗审查很难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检察机关锁定案件线索后,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侦查工作经历的办案人专办案件,深入审查每个证据细节,并不断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多次向有关单位调取相关证据,从大量银行账目、企业报税记录、有关单位原始档案、另案审判卷宗等多渠道充分查证,找到多个关键性证据,并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排除疑点,确认了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合同及其他证据,骗取判决的事实,并对该三件串案一并提出抗诉。抗诉后,针对案件复杂、数额巨大等特点,检察机关继续加强了案件跟踪,积极与两级审判机关沟通,说明新证据情况,分析虚假诉讼目的和案件事实情况,再审审判机关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再审驳回某建筑工程公司等的诉讼请求,彻底纠正了原审错误判决。

  

  又如大连市院提抗、省院支抗的“某重工”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涉及10起借款纠纷,涉案金额8000万元。经调取银行账目、询问相关人员,查明认定借款关系成立的10笔转账凭证系伪造,款项均在40分钟内回流出借方,实为通过虚假诉讼和法院执行活动转移企业资产。省院支抗后法院再审驳回投资公司诉讼请求,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第14批指导性案件,被大连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

  三、多方配合,推动公检法联合打击虚假诉讼

  强化沟通,精准监督,事前沟通与事后沟通并重,个案沟通与类案沟通同步,与相关部门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对容易引发虚假诉讼的案件,建立与审判机关的信息沟通制度;对经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进入再审环节的案件,及时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对再审虚假诉讼案件的处理。如对某重工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在该案发回重审后,及时跟进,将案件办理情况、相关司法解释和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做了详细说明,最终审判机关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办理某集团8000万元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大连市院民事检察部门调取大量证据材料后,同时开展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促使公安机关重新立案,民事抗诉后审判机关再审驳回原告起诉,该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回到正常轨道,向检察机关赠送了“敢于监督、公正执法、为企业护航”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