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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1个集体、1名个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时间:2021-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表扬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扬。

  辽宁省检察机关共有3个集体、4名个人获通报表扬,其中,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优秀集体: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展现整体性、协同性优势。该院有力指控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以高质量办案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开展、高时效监督促进良法善治,彰显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

  自2018年以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共依法审查起诉涉黑犯罪3件69人、涉恶犯罪5件35人、“保护伞”4件5人,依法不予认定涉黑涉恶性质案件2件20人。所办案件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渔业捕捞行业恶意竞争、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套路贷”等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的违法犯罪等。该院办理的荆某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办理的葛某某涉恶案获评“大连市政法机关精品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沙河口区检察院还进一步发挥扫黑除恶的牵引作用,推进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发挥检察建议的综治作用,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规范管理,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以案释法的宣教作用,通过拍摄动画片、主题MV,结合“沙检+网络”检察服务新模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优秀干警典型作用,着力打造一支经得住考验、打得了胜仗的检察铁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1人荣立二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3人记嘉奖。

  优秀个人:姜滨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姜滨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大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工作。从全面指导涉黑恶案件精准批捕、起诉到推进深挖彻查“保护伞”和“打财断血”两不误;从快捕快诉、除恶务尽到有效参和社会治理、切实做到长效常治,他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方向,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不忘初心、勇挑重担,带领团队完成了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展现了检察机关的“硬核”出击和“硬核”担当。

  三年间,姜滨同志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工作。他带领工作组规范开展工作,出台了20余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大台账;建立了“并联式”办案制度、开展“立体式”会商工作、完善“跟踪式”监督平台,领办、参办、督办涉黑涉恶案件80余件,组织、参加各类案件联席会议、推进会议160余次;组建了“扫黑办工作队伍专班”和“涉黑涉恶案件办案队伍专班”,通过建立人才库,实行专班人员动态管理,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在他的统筹推进下,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期间共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812人,依法认定且已判决罚没涉黑恶财产112亿余元,移送“保护伞”线索58件,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01件,为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作出了突出贡献。

  今后,大连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上级部署,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守正创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