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及工作途径,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教育、引导、建议、管理等功能优势,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的担当与情怀。
充分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积极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未成年犯开展“监内帮扶”及“跟踪帮扶”工作,鼓励未成年犯积极改造。
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2个,办案的同时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同步开展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帮扶救助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和就学帮助等综合司法关爱。
有序开展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环境等危害学生安全的情形,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督促其依法履职。结合办案,对相关行政部门就加强监管、建章立制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65份,从强化管理方面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常治长效。
2021年,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助推各责任主体专业化、专门化的基础性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