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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恶之花——罂粟,一株也不能留!
时间:2021-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进入初夏的六月,各种奇花异草次第开放,美不胜收,但有一种花虽美的耀眼,但却是一株也不能留!

  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危害极大,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种植的作物。

  在第34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普及禁种、铲毒常识,提高群众毒品防范意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同开展了“严禁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动。

  在侦查机关前期摸排发现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    某村部分居民家种有罂粟后,铲毒行动立即展开!

  “这花漂亮,我这就是种着看的……”“俺家牲口闹病,给它煮水喝治拉肚子……”“俺家就3棵,这也得收啊?” “给俺家留两棵呗,俺孙女喜欢……”查获过程中,部分村民仍然不知道私自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行为。

  铲除!一株也不能留!再次严肃告诉大家,种植、食用、贩卖罂粟都是违法的!

  此次行动中,市检察院干警联合大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大黑石边防派出所民警走访检查了该村30余户居民,共清除了6户居民家中的60余株罂粟。侦查机关将种植户的情况登记造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铲除的罂粟统一收缴、销毁。

  为防止居民再次种植罂粟,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向周围围观群众发放了禁种铲毒宣传册,结合现场铲除的罂粟,详细讲解什么是毒品原植物、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以及相关禁毒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居民要主动铲除自家种植的罂粟,如发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阳台等地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也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检察官提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