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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时间:2022-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月18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公安局在大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仪式上,双方会签了《关于设立市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决定》《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定位、权限分工等事项。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振铎,市检察院检察长周焱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

  

  周焱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确保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的方向正确。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坚持制约监督与协作配合并重,坚持同心同行,同向发力,形成平安大连、法治大连建设的合力。要确保协作配合取得实效,落实“有机构、有制度、有工作、有效果”的要求,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工作机制,实现职责清单化、工作流程化、操作便捷化,抓住重点案件和经常性工作精准发力。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杜绝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不当升格或者降格监督等情况发生,确保监督效能得到提升。

  张振铎强调,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积极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强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制约,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的重要探索,将促进公、检两机关联动更加密切,有效推动执法办案和刑事诉讼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张振铎要求,“办公室”要成为公检联动履职的有效平台。要进一步规范落实前置指导和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构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检警关系。通过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营造公、检机关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检察机关审查监督更加高效,切实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办公室”要成为公检联动机制建设的孵化器。全市公安机关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办公室”工作,各区市县分局也要积极配合推进本级“办公室”的设立,在公检日常协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公、检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有效作用。

  “办公室”要成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助推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通过开展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方式,共同总结、分析、研判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提升对各类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要加强对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收集、刑事政策等问题的研究会商,统一更新执法监督理念标准,共同提升政法机关法治建设水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动运行后,将继续细化工作流程、规范,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检警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