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连市检察院部门决算(2014年)
时间:2015-09-30  作者:  新闻来源: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大连市检察官学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2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收入总计9015.77万元,支出总计12443.53万元,年末结转951.18万元。

二、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90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015.77万元,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2443.53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10538.2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4161.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2.66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0万元,“两房”建设3700万元,事业运行203.8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59万元:主要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23.22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1.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9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340.47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70.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4.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没有组织出国()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2辆。

(三)公务接待情况: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公务接待107批次,1089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14年市检察院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