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2017年)
时间:2017-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
  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1、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0944.06万元,比上年收支总预算增长0.9%。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944.0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58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38万元。
  二、关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8.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62万元,比上年减少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1.6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实行车辆定额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24.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院共有车辆10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预计对2个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金额16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