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中共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大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大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

(二)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检察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 市检察院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

2.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科学制定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 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配合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4. 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5.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与个别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五)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基层院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6. 定期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7.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8. 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基层院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9. 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10. 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1. 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

12. 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3. 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4. 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15.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16. 将法治课程纳入干部培训内容。